关于生物材料的保藏和优先权?
审查指南p25“涉及生物材料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分别写明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并且相一致(参见本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2.1节)。申请时请求书和说明书都未写明的,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请求书和说明书填写不一致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专利局通知书后,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审查指南p30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问题:
从指南上看,如果在请求书中根本未指明要求优先权,则没有补正的机会了。如果是要求了优先权,但是其中的国别,优先权号等填错,可以补正。
但是如果请求书中同样没有指明要求生物样品保藏的,则在申请日起四个月内还有补正的机会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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