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指南 第I部分-第一章 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5.1.1 分案申请的核实
1) 请求书中填写的原申请的申请日请求书中应当正确填写原申请的申请日, 申请日填写有误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补正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并修改数据库中的申请日。

(3) 分案申请的类别
分案申请的类别应当与原申请的类别一致, 例如原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只能提出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初步审查中,对于分案申请与原申请类别不一致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并作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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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V部分-第3章 受理
2.2 不受理的情形,其中
“分案申请改变类别的”

2 . 3 . 2 . 1 国家申请的分案申请的受理程序
...分案申请请求书中原申请的申请号填写正确, 但未填写原申请的申请日的,以原申请号所对应的申请日为申请日。

分案申请请求书中未填写原申请的申请号或者填写的原申请的申请号有误的,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受理。

我的问题:怎么有点乱
1. 分案改变类别,到底是不受理还是视为未提出?

2. 分案请求书写错原申请日了--补正;还是原申请号正确,写错原申请日的,以原申请号对应的申请日为申请日?

有点乱,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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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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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7-15 21:18:38

Re:关于分案

写完,自己忽然意识到,一个是在受理阶段得处置方法,一个是初审阶段的处置。

不过这样规定还是乱! 太繁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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