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高手哈,不知说得对不对
如果是新是申请. 在结果上,
视为未提交表明你的申请是从来没有提交过.不会有申请号和申请日.
视为撤回表明你的申请曾经被接受过,有申请号和申请日,可以做为优先权基础,也在指定的期限内可以通过一定的救济程序恢复权利,(当然因为被在后申请成功要求优先权而导致的视为撤回,则需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
不给申请号和申请日的是发不受理通知书,不会发视为未提出.
视为未提出和视为撤回程序和结果上应该没有本质区别.
视为未提出是对提交的文件作出了决定,即对当前新提交的文件不接受.
视为撤回是对已经接受的文件的一个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