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专利考试综合练习卷上的两道题。

2007-7-13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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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是什么?
A.新的水稻品种的生产方法  B.化验肝炎的新方法
C.速记的新方法                     D.马的新品种
答案是C D,我认为是A B C D,首先关于A项动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但前提是用非生物方法,而选项中没有提示这一点。关于B项我认为这是疾病诊断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2.下列各项中那项不能授予专利权?
A.药物X用于解热                  B.药物X用于诊断胃炎
C.X作为药物的应用              D.化合物X在制备解热药中的应用
答案是ABC,我认为C属于用途发明不是用药物治疗疾病的方法,应该可以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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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嘉  注册会员 | 2007-7-13 05:57:16

Re:专利考试综合练习卷上的两道题。

1.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是什么?
A. 新的水稻品种的生产方法B.化验肝炎的新方法
C.速记的新方法 D.马的新品种

我的理解为:

A:新的水稻品种的生产方法,生产动植物新品种的方法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必须是采取了技术手段的方法,纯生物学的方法不给予保护),尽管题意表达并不是很清楚,理解知识点才是最重要的,:)

B:化验肝炎的新方法
   根据新指南对不属于诊断方法发明4.3.1.2的解释:(3)直接的目的不是获得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而只是对已经脱离人体或动物体的组织、体液或排泄物进行处理和检测以获取作为中间结果的信息的方法、或处理该信息的方法。
   化验肝炎的新方法,应该理解为从脱离人体后的体液中进行处理获取信息的方法,取得一个中间结果,例如,可以得到一个体液中某种细胞的数据,而并不是直接得出疾病的诊断结果

指南4.3.1.1中判断是否属于疾病诊断方法的发明,则需要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1)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对象;
         (2)以获得疾病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

根据上述解释,我个人理解为:化验肝炎的新方法,不属于诊断方法的发明,可以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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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嘉  注册会员 | 2007-7-13 06:26:20

Re:专利考试综合练习卷上的两道题。

2.下列各项中那项不能授予专利权?
A.药物X用于解热 B.药物X用于诊断胃炎
C.X作为药物的应用 D.化合物X在制备解热药中的应用

C:X作为药物的应用  
请见新指南第2部分第10章4.5.2物质的医药用途权利要求
    物质的医药用途如果以“用于治病”、“用于诊断病”、“作为药物的应用”等等这样的权利要求申请专利,则属于专利法25条第一款第(三)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由于药品及其制备方法均可依法授予专利,因此物质的医药用途发明以药品权利要求或者例如“在制药中的应用”、“在制备治疗某病的的药物中的应用”等等属于制药方法类型的用途权利要求申请专利,则不属于专利法第25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新指南的解释,我个人理解为:X作为药物的应用,不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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