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代理 wrote: 如果还没有超过优先权期限,利用优先权。 如果超过了优先权期限还没有公开,撤回原来的重新申请。 如果超过了优先权期限也公开,就不好办了,得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比如,可以考虑是否能采用分案申请策略。 为什么原来的写的不好呢,多被动啊,建议找个好一点的代理人,几千块的代理费不多,权利丧失可就大了。
良心代理 wrote: 又授权又复审,又放弃专利不放弃权利,发现lz真的很厉害啊,我是看不懂啦,loverworm 是前辈,经验丰富,给解答解答,呵呵~~~~~~~~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注册并登陆,便可获得
获得实名认证的论坛会员可获取此勋章
发帖数达到100便可获得此勋章!
抢沙发总数达到30个便可自动获得此勋章
粉丝数达到50便可获此勋章
水手
注册会员
|(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