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论文] 审查指南的荒谬比比皆是(十一)

2007-7-8 22:42
25541
审查指南的荒谬比比皆是(十一)
北京双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马龙

无可否认,《审查指南》不是《专利代理指南》,更不是真正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审查指南》对技术特征的错误论述并不会产生直接严重损害申请人利益的后果。但《审查指南》毕竟是一个指导审查员审查专利的部门规章,其中的论述理应尊重相关学科中的基础常识。可是,在《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
2.2.6 具体实施方式中写道:
……例如,对涉及电路连接的说明,可以写成“电阻3通过三极管4的集电极与电容5相连接”,不得写成“3通过4与5连接”。
……
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都知道,三极管4 包括PNP或NPN结,以及基极、集电极和发射极,由于三极管4 的PNP或NPN结是被完整地制成一体的,故只有将三极管4 的PNP或NPN之间的连接关系打乱,才有可能将电阻3通过三极管4的集电极与电容5相连接,否则,电阻3根本不可能仅仅通过三极管4的集电极而不通过基极或发射极与电容5相连接。事实上,在“电阻3通过三极管4的集电极与电容5相连接”状况下,构成三极管4 的集电极半导体材料就被导线串联在了电阻3与电容5之间,这一被导通的电路会令三极管4的基极、集电极和发射极不再具有其应有的功能和相互关系,此时三极管4也已经不再可能是三极管了。因此,“电阻3通过三极管4的集电极与电容5相连接”的电路根本不可能有实用价值。《审查指南》荒谬地认为对涉及电路连接的说明,可以写成“电阻3通过三极管4的集电极与电容5相连接”,违背了最基本的电路常识,显然是极其错误的。
分享到 :
0 人收藏

1 个回复

倒序浏览
马龙  高级会员 | 2007-10-3 23:50:03

Re:审查指南的荒谬比比皆是(十一)

事物定义应当清楚、完整、准确地反映事物的全部必要特征,其论述以所属领域的人员能够理解为准。
广告位说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