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指南p27
港澳台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与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涉外机构办理。
问题:
(1)这里所指的外国申请人是不是应该理解为没有住址和营业所的呢,还是理解为广义上的外国人呢?
(2)要是一个有营业所或居住超一年的外国人做为第一署名申请人,和港澳台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一起申请, 是不是就不委托了?
(3) 港澳台的个人做为第一署名申请人, 和有营业所或居住超一年的外国人一起申请,是不是可以委托国内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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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CT申请过程中,如果国际公布采用的是中文形式,然后此PCT申请进入中国。
问题:
(1)PCT申请的临时保护期限是从进入中国的再次中文公开日起算,还是从国际公布日起算呢?
若是从国际公布日起算,那么最后的临时保护期限是不是就是从国际公布日到最后的在中国的授权日呢?
(2) PCT申请的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日是从国际申请日开始算,还是从进入中国的日子开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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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颖性宽限期中“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内容的”几种情况
问题:
(1) 在宽限期内,他人从申请人处获得发明的内容后,将内容在申请人申请专利前公开,这时申请人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或宽限期保护对吗??
(2)在宽限期内,他人从申请人处获得发明的内容后,先于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这时候是他人可以获专利权呢,还是申请人可以获专利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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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申请人或者第三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想国务院提出终局决定。
复议申请人或者第三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问题: 以上两种情况有什么区别? 不是很明白实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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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指南p475
2.2.1.1 年度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
2.2.1.2 应缴年费数额
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5月3日至6月3日期间按照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
问题:注意上面划线的日期是到31号而不是1号
下面举的例子的年度就应该是
第一年度 97.06.03------98.06.02
第二年度 98.06.03------99.06.02
第三年度 99.06.03------00.06.02
第四年度 00.06.03------01.06.02
第五年度 01.06.03------02.06.02
第六年度 02.06.03------03.06.02
要是按照这个年度的话,第六年的年费就应该是在02年5月2日至6月2日呀??
我哪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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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指南P38:(以前问过,还是不明白的一个问题)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即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局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中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是指,一件专利申请每次每项申报著录项目变更的费用。
例如,在一次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中申请人请求将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从甲变更为乙,再从乙变更为丙,同时变更发明人姓名,申请人应当缴纳一项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又如,在一次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中申请人请求将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从甲变更为乙,同时变更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申请人应当缴纳两项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共250元。
问题(1):如靠上例子所说,申请人从甲变乙;在从乙变丙;变更发明人姓名。 这明显应该是3次变更, 就算是从把申请人和发明人变更分别算一次,也应该是2次呀。 那么交钱的时候为什么是只交纳一项的钱呢? 到底怎么算一项呀??
问题(2);如靠下的例子所说,申请人变,专代所变,代理人变,应该是3次呀,怎么算的2次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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