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有个非必要技术特征,此技术特征为现有技术,在具体实施方式要提及该特征,请问是否要把此特征,写在从属权利要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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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sha2k  注册会员 | 2007-6-19 20:26:31

Re:请教各位高手:撰写权利要求

指这个技术特征单独的写在一个从属权利要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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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  注册会员 | 2007-6-19 20:49:12

Re:请教各位高手:撰写权利要求

写不写都行,看你自己的意愿了
csp  新手上路 | 2007-6-19 22:07:44

Re:请教 撰写权利要求 是否要把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在从属权利要求中?

最好写进去,你的说明书中不是包含了该项技术特征吗?
         因为将说明书中所记载的有价值的技术方案都分别包括在权利要求书内,这样既可为自己提供一个最大保护范围,又可为自己提供一个退守余地.特别提醒在说明书中所公开的包含技术特征最多的技术方案,一定要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得到记载,这在日后的无效宣告程序中是十分有益的.
         总之最上位的独立权利要求在实现目的的基础上记载尽可能少的技术特征;最下位的从属权利要求将说明书中所记载的优选实施例写入该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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