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这个怎么写。。。?

2007-6-19 19:15
22501
一个新申请,有在先专利,新申请与在先专利的改进点在于将在先专利中的
元件a的材料替换成了b,(发明人是这么说的,)如果先不考虑其创造性、新颖性的问题,在先专利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并未公开发元件a的材料,只是再有益效果部分提了一下,那我应该怎样修改这个在先专利?加一个从属?我都搞不懂这个在先专利是怎么写的,更不知道该怎么改,请大家指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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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07-6-19 22:06:23

Re:这个怎么写。。。?

首先,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个技术领域的,给的信息太模糊。是机械、电子、医药、化工?
对于机械、电子领域,若仅是材料的替换,与发明人讲清楚很难被授权。
若是医药、化工等领域,我还真不清楚。。

我想,先前专利的保护点可能并不涉及到材料a,或者这点并不是关键技术点,所以未写在权利要求或实施例中。。只是发明人后来想到了材料的问题,才提出了新的发明。
在先申请是否授权,若未授权,12个月内可要求优先权,对原申请进行修改,加入你需要增加的内容。
若在先申请已经授权(因为你称为在先专利),就重新提新申请即可。在先专利作为背景技术,改动部分作为关键技术点。。具体的撰写就看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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