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6月13日消息: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小“圆盘”,一旦投射到敌机场上空,将给敌机造成难以承受的打击,因为这个“圆盘”内装着智能炸弹,不仅可长时间悬浮空中,还可随时追踪并炸毁正在起降或飞行的敌机。由合肥人李浩发明的这种飞行空障最近正式通过国家专利审查,专利授权号为2006200762504。
该报道详情见最近的报道:“中国“电子飘雷”成航母杀手 通过国家专利”http://mil.news.sohu.com/20070614/n250562760.shtml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对200620076250进行检索,法律状态等没有,只在交费信息里查到。
请问,该专利属于“国防专利”吗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移交国防专利机构审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国防专利机构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
除前款规定的外,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后,应当将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转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该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将审查结果通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需要保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并通知申请人。
“国防专利”必须是发明专利啊,为啥这个专利是实用新型呢?
再说,这么重要的发明怎么会申请实用新型,而不是发明呢?
还有,“国防专利”在知识产权局网上数据库里啥信息都检索不到吗?不是说申请日、专利号、授权日要在专利公报上公告的吗,这些信息在上述数据库里没有录入吗?
请高手指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