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果缺少附图,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如何处理?
1.应付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交附图
2.应予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不予受理,并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4.不予受理,并发出补正通知书
根据审查指南
2.专利申请的受理与不受理
2.1 受理条件
专利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专利局应当受理。
(1) 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该请求书中申请专利的类别明确;写明了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
(2)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有图片或者照片。
(3) 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请文件的字迹和线条清晰可辨,没有涂改,能够分辨其内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笔迹绘制,并且没有涂改。
(4) 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其所属国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5) 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符合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1.1节的有关规定。
2.2 不受理的情形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1)不符合本章第2.1节(1)、(2)、(3)中规定的受理条件之一的。
。。。。。。
如你问题,应不予受理。
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申请文件缺少附图或者部分附图的,如果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内补交了附图,则应当以提交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期限取消了说明书中对附图的说明,则以原提交日或者邮寄日为申请日。
这部分指的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受理后(按照以上受理的条件受理后),进入初步审查。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有附图,但是说明书缺少相应的附图,则对初步审查的过程中的实务。
两者是不相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