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概念讨论——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2007-6-10 05:42
28722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下列那些说法正确?
A 侵权行为已经持续多年,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后只能就最近两年遭受的损害获得赔偿。
B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侵权行为时,该侵权行为停止已经超过两年的,专利权人就不能再获得损害赔偿。
C 对于连续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至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已超过两年的,侵害损失赔偿额应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超过两年的侵权损失不予保护。
D 专利权人在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超过两年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享到 :
0 人收藏

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hklmyt  注册会员 | 2007-6-10 08:19:30

Re:概念讨论——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C、D
A、B不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开始计算诉讼实效的。
广告位说明
stan2  高级会员 | 2007-6-10 08:35:59

Re:概念讨论——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CD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