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如果请求书上的申请人一栏写错

2007-6-8 02:31
32475
申请人为XX某某公司(XX为市名),申请人一栏填写为XX市某某公司,委托书盖有该公司公章。

请教各位:此种情况视为委托无效吗?
         解决办法是通过著录变?或其他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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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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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6-8 04:42:32

Re:如果请求书上的申请人一栏写错

更正错误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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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新手上路 | 2007-6-8 22:29:55

Re:如果请求书上的申请人一栏写错

eterne wrote:
更正错误请求书

更正错误请求书 可更改的范围不包括这个吧
失眠者随笔  中级会员 | 2007-6-8 22:35:13

Re:如果请求书上的申请人一栏写错

通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变。2006版指南明确了这个问题。
依据为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4.1.3.1最后一段“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使用正式全称,不得使用缩写或者简称。请求书中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Tt  新手上路 | 2007-6-8 23:11:56

Re:如果请求书上的申请人一栏写错

失眠者随笔 wrote:
通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变。2006版指南明确了这个问题。
依据为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4.1.3.1最后一段“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使用正式全称,不得使用缩写或者简称。请求书中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嗯,除了著录变更之外,对于未公开的,比较可行的还有放弃这条路,放弃后重新申请。
失眠者随笔  中级会员 | 2007-6-9 00:03:20

Re:如果请求书上的申请人一栏写错

Tt wrote:
嗯,除了著录变更之外,对于未公开的,比较可行的还有放弃这条路,放弃后重新申请。
但这样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其他人提交了同样内容的申请,影响本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虽然几率很小,但不排除理论上的可能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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