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解决*专利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考友进来交流^_^

2007-5-31 06:38
523811
本人现在在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已经通过司法考试,昨天完成专利代理考试报名,未来的日子注定和大家一起共度。

本人愿意与论坛里的朋友一起学习讨论法律知识,以求大家共同进步。(也希望论坛里的法律专业朋友共同参与,还有就是烦请斑竹大力支持!)

当然在专利代理实务方面,还要虚心向大家学习呀。让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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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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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nglucy  注册会员 | 2007-5-31 06:47:17

Re:解决*专利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考友进来交流^_^

自己顶一下,待有些什么想法可以写在这里,也为了让斑竹关注到。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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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nglucy  注册会员 | 2007-5-31 23:48:10

Re:解决*专利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考友进来交流^_^

大家就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么,真是这样的话就大快人心了
stan2  高级会员 | 2007-6-1 00:25:00

Re:解决*专利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考友进来交流^_^

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法2002年卷三第18题)

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有,能不能讲通俗点。
人在江湖漂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6-1 00:43:32

Re:解决*专利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考友进来交流^_^

D
依据分别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二条还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明确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人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而付的必要的经费。”

来凑个热闹。答案来自baidu!!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68633.html
stan2  高级会员 | 2007-6-1 01:07:59

Re:解决*专利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考友进来交流^_^

在某大司考站给了A还有解析,看了半天,感觉解析与答案对不上,
结果答案是错滴。

答案害死人呀!
adenglucy  注册会员 | 2007-6-1 03:38:03

Re:解决*专利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考友进来交流^_^

这个是“无因管理”制度的规定,人在江湖漂的答案是正确的。谢谢二位!
stan2  高级会员 | 2007-6-2 01:19:50

Re:解决*专利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考友进来交流^_^

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AC.
那个D呢?为何不选,是不是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所做的书面保证无效,必须向当时人书面保证才可?
adenglucy  注册会员 | 2007-6-2 05:38:09

Re:解决*专利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考友进来交流^_^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保证合同应发生在保证人、主合同当事人等三方约定的从合同,向“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所作的表示自然无法约束保证合同当事人,不属于以上第(三)项。

(注意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hewenwu  新手上路 | 2007-6-2 07:00:46

Re:解决*专利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各位考友进来交流^_^

stan2 wrote:
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AB.
那个D呢?为何不选,是不是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所做的书面保证无效,必须向当时人书面保证才可?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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