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着回答问题2
细则第十条的内容:“ 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说明二者提到申请日时是有区别的。
法28规定了申请日的确定,法42规定了专利权的期限,二者所述的申请日就是实际申请日。所以,无论缴费还是审查期限等,先看看是法还是细则规定的。
提到申请日的地方太多,我也记不清楚了,仅针对你的问题2。在要求优先权成立的时候,专利保护期限是从实际申请日起算,所以一直有“要求优先权可以延长保护期限”的说法。申请后的年费和维持费和专利权期限密切相关,当然也是以实际申请日为准;实质审查的请求和缴费期限是法35规定的,是以优先权日起算。
所谓优先权的意义,更多是在确定现有技术时作用比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