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撰写探讨

2007-5-29 19:58
530711
第一个问题:
一种实用新型,如果结构具备专利性,如果经过选定特殊材料或者特殊热处理后,具备更好的效果,那么需要把材料或热处理工艺写进权利要求吗?假如写在独立权利要求里缩小了保护范围,那么有没有需要写在从属权利要求里,写与不写有什么区别.

第二个问题:
1.一种X装置,包括A、B、C,其特征在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X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A......
3.一种X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权利要求1或2所述X装置中的A。
像权利要求3这样撰写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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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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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爽子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5-29 20:21:20

Re:撰写探讨

  
  轻轻的问一下,既然是实用新型,能把材料或热处理工艺保护进去吗?

  如果是发明,应当可以合案申请;如果这一特殊处理不做独立权利要求来写,应当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中,它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一种补充,判断侵权就如先用\"独立\"大圈来圈,圈不着就\"从属\"缩小圈子来圈,要是你的圈子不具备缩紧功能,岂不遗憾?个人观点,比喻也不知道恰当否!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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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muqiao_65  中级会员 | 2007-5-29 20:22:49

Re:撰写探讨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用从属权利要求里的材料限定来圈,能够圈到吗?
mingmingok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5-29 21:16:55

Re:撰写探讨

第二个问题:
1.一种X装置,包括A、B、C,其特征在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X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A......
3.一种X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权利要求1或2所述X装置中的A。
像权利要求3这样撰写可以吗?

这样写权利要求3感觉非常的别扭:
显然,权利要求3的保护范围比权利要求1或者2都要大很多。因为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3都是独立权利要求,假设两者之间具备单一性,则应该将权利要求3提升为独立权利要求,并将权利要求1降为从属权利要求。
另外,从权利要求1看,技术特征A为现有技术特征,因此仅仅包含A的X装置是现有技术,进而推断权力要求3至少部分无新颖性(一种X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所述X装置中的A。)
everman  注册会员 | 2007-5-29 23:28:43

Re:撰写探讨

第二个问题有人答了,就不说了。
只说第一个,实用新型审查指南中规定:如果权利要求中包含了对方法本身或者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你说到需要特殊的材料和热处理工艺,显然属于对方法本身或者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因此不应该写入权利要求。
jerrybinbin  注册会员 | 2007-5-29 23:58:56

Re:撰写探讨

最好申请为发明专利,方法作为附属项或者独立项都可以
写不写的区别在于别人在制程方面侵权时你有直接的权利要求项去抓他
在诉讼时更为有利
权利要求3可以写成多项附属项
1.一种X装置,包括A、B、C,其特征在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X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A......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权利要求2所述的X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A的个数为两个。
不过写成2个附属项也是可以的
message  中级会员 | 2007-5-30 00:29:02

Re:撰写探讨

第一个问题
选定特殊材料可以放在从属权利要求里面;
特殊热处理也可以放在从属权利要求里面,使用product  by process的方式来限定,也就是用方法来描述材料。
把它们写进从属权利要求等于进一步的保护的最佳实施例,不写就没有喽。

第二个问题
权利项3的写法是错误的,如果想进一步描述A的话,可以使其依附于权利项1或2.
jerrybinbin  注册会员 | 2007-5-30 00:46:04

Re:撰写探讨

process by product啦,装置项在前,制程在后
product by process是先写制程後写装置,特征在于装置
实用新型不保护方法,写成发明好了
权利要求3写成多项附属项应该没问题吧?
message  中级会员 | 2007-5-30 00:55:14

Re:撰写探讨

没有process by product的说法,只有product by process。
当产品或元素只能用方法来限定的时候,可以使用方法来描述一个产品或元素,热处理后的材料应该属于此类。
jerrybinbin  注册会员 | 2007-5-30 01:08:58

Re:撰写探讨

其实是process patent,平时叫习惯process by product了。。。
其是新颖性在于process时的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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