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

2007-5-29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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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我觉得这块记起来特别繁琐,而且平时好像也不怎么能用到,所以老是记不住,有没有高人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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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5-29 20:18:50

Re: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

和法11一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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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qu  中级会员 | 2007-5-29 20:34:53

Re: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

1.权利用尽;
2.有先用权;
3.临时过境;
4.专利研究.
bestlyh  中级会员 | 2007-5-29 21:38:16

Re: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

怪了,你为什么要记住呢?
考试的时候又不考你默写法条。

你知道有四种不侵权行为就行了,到时候选择题很简单。
北溟之鲲  专利代理人 | 2007-5-29 22:37:33

Re: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

想想为什么会这样规定,理解了再去记。
zxjgwb  注册会员 | 2007-5-29 23:53:13

Re: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

我也是背法条、背细则、还在背指南,知道熬过第一背书大关,考试就有望了。
adenglucy  注册会员 | 2007-5-30 06:21:18

Re: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

建议把《新专利法详解》第六十三条的解析内容好好读一遍。简单点可以这样理解:
1、权利用尽;
所有权人卖出产品之后,权利已经得以实现,则不再对该物品享有任何权利,买受人当然可以自由使用该产品。

2、在先使用;
考虑到同一技术可能被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研究开发,但只有一人能获得专利,因此理应允许同时开发出同一技术的其它人在其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表现出法律的平衡功能。

3、临时过境;
外国交通工具临时通过我国境内,不可能对其交通工具自身必须的装置一一进行专利权利追究。当然必须是对协议国、互惠国等。

4、科学研究;
如果某人能够在该专利技术的基础上,突破其缺陷、改进其效果,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条件,当然不应阻止。但是,如果是利用该专利去改进其它科学技术,则不属于该“科学研究”之列。
尖峰  注册会员 | 2007-5-30 17:30:59

Re: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

应该以理解为主,记是记不住的
adenglucy  注册会员 | 2007-5-31 06:13:14

Re: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

谢谢斑竹的支持。
zjjjj2004  新手上路 | 2007-6-19 01:44:28

Re:法六十三条老是记不住,怎么办啊?

真的都要背下来呀!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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