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以下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包括格式审查和实质性缺陷审查两个部分。
B 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存在可被改正的缺陷的情况下,审查员应当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C审查员要求申请人补正的事项只能是格式问题,申请表格的种类、数量,使用和填写等。
D在任何情况下,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之前都应当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参考答案: 无正确
说明:
A:错误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是: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申请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有关费用的审查。
B:错误
对于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发出补正通知书。
C:错误
原指南记载部分已被删除,无依据。但从理解上讲,“补正”所针对的对象是“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而没有限定一定是形式缺陷。
D:错误
申请文件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在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申请文件存在形式缺陷,审查员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讨论:
1.关于A:
老指南明确记载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包括格式审查和实质性缺陷审查两个部分”,因此该选项在2004年算对。
但新指南有所修改,将以前的“格式审查”称之为“形式审查”,而且增加了有关费用的审查,因此对于现指南,该选项算错。
2. 关于D
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原则中的听证原则为:
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是已经通知过申请人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或证据。
上述原则不能直接推出“在任何情况下,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之前都应当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只能推出“在任何情况下,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之前都应当将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过申请人。而通知可以是“审查意见通知书”,也可以是“补正书”。
见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3.5
申请文件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在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的,或者申请文件存在形式缺陷,审查员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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