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查的已经云里雾里了~~

大概的故事情节:A公司(我国企业)要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给B公司(设立在国外的外国企业),且B公司打算用这个中国的专利用作优先权专利作PCT申请

假设是自由转让的技术,且已经得到出口许可

现在的问题是 ,该专利申请权转让是从什么开始可以被B公司用于PCT申请?
专利法第10条说,登记之日起生效
民通若干问题意见第137条说,公告之日起转移

首先,是生效之日起,B公司就可以用于PCT申请呢?还是要等公告之日?
其次,登记之日是指专利转让申请提交日吗?

完全做不出来,向达人紧急求助~~~
分享到 :
0 人收藏

3 个回复

倒序浏览
tiramisu  认证会员 | 2007-5-25 00:00:09

Re:请教:专利申请权转让中的登记之日、生效日、转移日

自己顶一下。。。
在加个问题。。。可以 单独转让优先权吗?
若该优先权是用于之后的PCT申请,仅出具当事人合意的说明优先权转让是不是就可以了?

问题问的很外行,望指教
广告位说明
zhhl503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5-28 06:53:47

Re:请教:专利申请权转让中的登记之日、生效日、转移日

假设A公司的专利申请为a,那么自a申请日起12个月内,A公司享有专利申请a的优先权,B公司如果打算用专利申请a作为在先申请提出PCT专利申请b ,可以要求A公司将专利申请a的优先权转让给B公司,并在自a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国际申请b,并提交由A公司签字或者盖章的将a的优先权转让给B公司的证明文件即可。在后申请人B公司对在先申请a优先权的取得并非是以在先申请a的申请权转移作为必要条件,即优先权可以单独转让。
当然,如果A公司将a的申请权转让给B公司,则该专利申请权自登记之日起B公司就自然获得a的优先权,但如果转移生效日超过了自a申请日起12个月,就丧失了优先权。
专利申请权的转移从登记之日起生效;这个日子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为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发文之日。
麒麟竭  注册会员 | 2007-7-3 05:57:21

Re:请教:专利申请权转让中的登记之日、生效日、转移日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优先权是三个单独的权利。如果是国内转让,一般转让申请权就包含转让优先权,但是如果是涉外转让,可以仅转让优先权。这在巴黎公约里好像有规定。

       如:美国A公司申请了专利M,A可以仅转让M的优先权给德国公司B,B在德国或其他国家以M为优先权基础申请专利,M在美国的专利申请权仍属于A。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