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致 wrote:
大家能不能就专利 从属权利 的“防御性功能” 发表一下相关案例 以供参考。 防御性功能?是不是意思就是不容易被驳倒?
如果是这样,这个应该很容易理解了啊,
如果背景技术是A+B,你的发明是A+C,C相对于B有改进,那么独立权利要求为A+C,可是可能有两种情况,你的C有C1/C2/C3……多种方案,或者你在A+C的基础上,又有A+C+D,那么你就可以写:
权利1:A+C
权利2:A+C+D
权利3:C为C1
……
这样,即便有人拿着A+C/A+C+E/A+C4等作为背景技术来让你的专利无效,你至少还可以保留一部分权力要求,而不会因为只写了A+C而使得整个专利无效了,或许剩余的这些权力要求以后很管用也说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