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新手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问题

2007-5-10 21:11
37034
1、产品权利要求,如果其中装置A是一个或多个,但是在权利要求里没有明确数量,就说“包括装置A”,那这种情况审查员会如何理解其数量呢?
2、装置间的连接关系,认为是公知技术的一些技术特征,如果不写在权利要求里,那应该理解为是某个特定的公知技术,还是理解为不受该技术特征的限制呢?
3、权利要求
    1)……,其特征在于:包括A、B、C
    2)根据权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D
    3)根据权1和2……,其特征在于:还包括E
那我在实施方式中,需要写几个实施例,只写ABC,ABCDE,附图只画一个ABCDE的行吗?需要特别说明什么东西吗?
分享到 :
0 人收藏

4 个回复

倒序浏览
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5-10 22:15:19

Re:新手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问题

1、产品权利要求,如果其中装置A是一个或多个,但是在权利要求里没有明确数量,就说“包括装置A”,那这种情况审查员会如何理解其数量呢?

那你就加上包括一个或多个装置A,解决

2、装置间的连接关系,认为是公知技术的一些技术特征,如果不写在权利要求里,那应该理解为是某个特定的公知技术,还是理解为不受该技术特征的限制呢?

个人认为没区别。

3、权利要求
1)……,其特征在于:包括A、B、C
2)根据权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D
3)根据权1和2……,其特征在于:还包括E
那我在实施方式中,需要写几个实施例,只写ABC,ABCDE,附图只画一个ABCDE的行吗?需要特别说明什么东西吗?

实际的技术方案有
ABC,ABCD,ABCE,ABCDE
只要这四种方案对于所属技术领域人员来说公开充分,和写几个实施例没有必然联系。
广告位说明
zxjgwb  注册会员 | 2007-5-24 02:23:38

Re:新手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问题

一点补充

2、装置间的连接关系,认为是公知技术的一些技术特征,如果不写在权利要求里,那应该理解为是某个特定的公知技术,还是理解为不受该技术特征的限制呢?

未写在权利要求中的,在判断三性时可能作为特定的公知技术被视为比文件中的另一方
若写在权利要求中,则受该技术特征的限制。

3、权利要求
1)……,其特征在于:包括A、B、C
2)根据权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D
3)根据权1和2……,其特征在于:还包括E
那我在实施方式中,需要写几个实施例,只写ABC,ABCDE,附图只画一个ABCDE的行吗?需要特别说明什么东西吗?

关于 3)根据权1和2……,是否为打错,应改为 3)根据权1或2……,

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
因此,一般写出最佳实施方式一或二例,对余下的几例应简要说明,否则在审查时要求修改。
message  中级会员 | 2007-5-24 18:48:18

Re:新手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问题

1. 如果是一个或多个就直接写出来好了。
2. 权利项的内容必须完整complete,能够达到可以实施的目的enablement,并且完成导言的目的。所以如果公知的技术是达到发明目的的重要的技术特征,必须要写到权利项中,如果是不重要的技术特征,则可以省略。至于什么是重要不重要是需要根据发明内容自己判断的。呵呵,不过不清楚中国是怎么样规定的,看过一些中国的案子,似乎都没有这种要求。
3. 实施例可以里面先写ABC,然后further comprises D,further comprises E。
附图也是为了支持claim而存在的,claim了ABC的话,附图中应该有ABC的图。
message  中级会员 | 2007-5-25 19:53:45

Re:新手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问题

1. 问题1应该写成至少一个,at least one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