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审中,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
我认为,既然撤消的 ,是不是就不存在保护他所申请的权利要求,(肯定有缺陷),当我的发明再提出相近的权利要求,应该不丧失新颖性。不知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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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k001  注册会员 | 2007-5-7 02:50:13

Re:请教: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

我是这么想的,对一个技术领域,如果有人以一个简单的发明内容,写上很宽泛的“权利要求”,根本就没打算通过,那不是害的所有的其他人都无法在权利要求中提出相关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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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07-5-7 04:12:26

Re:请教: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

dok001 wrote:
实审中,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
我认为,既然撤消的请教: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是不是就不存在保护他所申请的权利要求,(肯定有缺陷),当我的发明再提出相近的权

利要求,应该不丧失新颖性。不知对不对?
\'撤消\'的用词不准确,撤消在专利领域已不用几年了.请将你的问题叙述清楚.
dok001  注册会员 | 2007-5-7 05:48:50

Re:请教: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

审查员提出的对比文件,我在国家专利局网上查到,该专利的“法律状态类型”为“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
lctgl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5-7 21:06:40

Re:请教: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

dok001 wrote:
实审中,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
我认为,既然撤消的 ,是不是就不存在保护他所申请的权利要求,(肯定有缺陷),当我的发明再提出相近的权利要求,应该不丧失新颖性。不知对不对?

审查员提出的对比文件,我在国家专利局网上查到,该专利的“法律状态类型”为“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
《审查指南》(2006版)指出:\"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您讲的\"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应该属于经初步审查合格,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申请,虽然由于各种原因而被“视为撤回” ,但也是\"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成为现有技术.所以说,“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已使您的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
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07-5-8 17:26:53

Re:请教: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

dok001 wrote:
我是这么想的,对一个技术领域,如果有人以一个简单的发明内容,写上很宽泛的“权利要求”,根本就没打算通过,那不是害的所有的其他人都无法在权利要求中提出相关要求么?

不会的,如果写的很宽,我们就可以针对没有具体说明的部分申请专利,如果全部写的很细,那就是免费服务大众了,不大可能的。

另外,只要公开了,就与专利申请的状态无关了,会影响新颖性。
dok001  注册会员 | 2007-5-8 21:01:50

Re:请教: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

谢谢各位,实际上说明书阐述的专利内容差异很大,但他的权利要求1和我的权利要求1 ,比较接近,审查员将其比较,认为丧失新颖性,该如何应对!
zls0  认证会员 | 2007-5-9 03:05:05

Re:请教:审查员能不能用已撤消的发明保护内容来驳我的新颖性

看来审查员找到了十分接近的内容,一般比较难以度过难关,应付办法列举几点:
1)承认审查员对权利要求1十分接近的内容的分析,将从属权利要求移到权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
2)分析对比文献的权利要求是开放的或半开放的或封闭式的.
3)对比文献的权利要求包括的内容从整体上是上位概念或下位概念.
4)分析对比文献的权利要求的取值范围与你的权利要求的取值范围,端点是否有重合或是交叉或是在范围之外.
5)特别从实施例中做文章,重新组合和概扩权利要求.
6)说明书记载的效果远远超出对比文献的记载,可从选择发明方面努力.
7)最重要的是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在对比文献中不能直接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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