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ndianalex wrote: 本国优先权中,首次申请和在后申请的内容是不是可以完全一致?如果这样的话,保护期限不是可以无限制的拉长了吗? 有没有高人就“相同的主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解释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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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ndian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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