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有点复杂,但确实是存在的。具体细节如下:
某专利A已经被法院受理专利。公司甲就专利A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了“专利A全部无效”的决定。专利A的专利权人公司乙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公司甲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经过审判,法院判决撤销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专利A全部无效”的决定。公司甲决定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就在此时,公司丙想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A提出专利无效申请(有新的证据),因为这个专利对公司丙非常重要,同时公司丙又非常怀疑公司甲是否能够赢得上诉。
问题是:公司丙是否能在此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A无效申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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