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代理纠纷,申请人的的诉由合理吗?
bigfacefox wrote:
只要原代理机构能够提供与原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只要委托合同中就委托事项有明确的约定,就可以免除其返还委托费的义务。如果约定不明,原代理人需要证明其委托人委托事项的完成的部分,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除非代理机构有违反法规和约定乱收费的情况。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说明。 原则上,一分不给,因为是自行解除委托,原代理机构不知道.
由于约定不明,需要证明其委托人委托事项的完成的部分,授权占绝大部分,不应该再收,变更费应自付,管理费不合理,一通至审结的基本不考虑,只考虑未答辩的,必须指出收费很低,特别是有的项目收费低于索要数目.答辩费没有收委托人的,由于友好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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