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代理纠纷,申请人的的诉由合理吗?

2007-4-12 17:52
34562
申请人单方面解除委托,将案子变更到另一个代理机构,该机构收到一个大额支票,申请人以票额数向原代理机构讨要包括没有授权发明申请的答辩费,管理费和变更费,告上法庭,要求代理机构退回代理费,这些费用原代理机构可没有收啊,申请人的的诉由合理吗?原代理机构怎样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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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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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facefox  新手上路 | 2007-4-12 18:14:04

Re:代理纠纷,申请人的的诉由合理吗?

只要原代理机构能够提供与原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只要委托合同中就委托事项有明确的约定,就可以免除其返还委托费的义务。如果约定不明,原代理人需要证明其委托人委托事项的完成的部分,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除非代理机构有违反法规和约定乱收费的情况。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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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07-4-13 05:12:24

Re:代理纠纷,申请人的的诉由合理吗?

bigfacefox wrote:
只要原代理机构能够提供与原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只要委托合同中就委托事项有明确的约定,就可以免除其返还委托费的义务。如果约定不明,原代理人需要证明其委托人委托事项的完成的部分,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除非代理机构有违反法规和约定乱收费的情况。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说明。
原则上,一分不给,因为是自行解除委托,原代理机构不知道.

由于约定不明,需要证明其委托人委托事项的完成的部分,授权占绝大部分,不应该再收,变更费应自付,管理费不合理,一通至审结的基本不考虑,只考虑未答辩的,必须指出收费很低,特别是有的项目收费低于索要数目.答辩费没有收委托人的,由于友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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