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露骨了吧

2007-4-10 20:44
2161949
刚发了一个贴讲本网站由于以盈利为目的而没有言论自由,5分钟后马上就被删贴,版主真是高效率啊;
办网站赚钱是天经地义的,版主不用害羞,只不过不要只想着讨好大客户随便删别人的贴;
专制制度的人民忽然有点小权利后也随即变得专制起来嘛,多读点书开阔一下胸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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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jie  管理员 | 2007-4-10 20:46:37

Re:太露骨了吧

见我给你的论坛悄悄话,
贴子已经转移到意见与建议版。
广告位说明
袋里人  中级会员 | 2007-4-10 20:51:48

Re:太露骨了吧

楼主,平静点。
竹雪  版主 | 2007-4-10 20:55:07

Re:太露骨了吧

实在受不了你这样的人了!!

你的原帖: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6&id=79531&sty=1&tpg=1&age=0

ASBR :原本以为这里是个像水木一样的非盈利论坛,后来看到越来越多的广告、代购之类的,才发现原来是以盈利为目的。说实话,有点失望,只要有利益在里面,就很难有言论自由,对网站客户或者潜在客户不利的言论是不能明说或多说的,不然伤害了客户和潜在客户,丢掉了利润来源,岂不坏了那些辛苦工作的人的好事。
各位同行,中国目前有明确的非盈利专利论坛吗,请指点一下。
如果该贴触动了谁,恕冒犯。

Tanjie:博派论坛是个人论坛,为了维持论坛的正常运行,需要一定的收入。

见我的文章:
我是如何建立博派专利论坛的
http://www.mypatentblog.com/user1/tanjie/archives/2006/17.html

论坛目前如果有不如意的地方,还请大家理解。

竹雪:晕倒,论坛版主很少,我作为版主想反问一句:“楼主,你觉得我从博派得到什么盈利了吗?”

博派是一个论坛,要养活论坛的发展,比如服务器,流量等等,只能靠这样的广告维持论坛,如果不这样做,站长就算有再多钱也维持不了发展的。代购书籍,通过了站长转手拿钱吗?还是收了手续费?为了博派会员大家购买方便和便宜。

如果说博派盈利了,应该说是一件好事,有更多的盈余资金提供更大的发展。但事实上,我想按照现在的运营模式,站长不贴钱就已经是很不错了。我想在论坛上到处混的人都清楚,现在又加入共享空间,不需要钱购买吗?

现在博派就站长建立的,与其他人无关,我只是看到大家都为了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而也为大家付出我自己力所能及的。如果有一天,论坛不够经济实力而要募捐,我想我也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我不担心拍砖,也为维护博派互相讨论,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氛围而努力!

如果楼主觉得这样不行,更期待楼主也建立这样类似一个论坛,就论坛不发任何广告,不做其他事,如果楼主觉得我这个版主提供资料够称职,我也一样不需要任何回报而上传。只是估计坚持不了一年就关闭了。

言论是应该自由,但一个专业论坛成为互相攻击的论坛了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可言?今天某某所被某个ID说成这样,明天某某所又这样了,这个行业该如何诚信?你可以看到,你认真叙说事的那个贴,站长给你加分了,为何??

作为专利人,你今天说这话“对网站客户或者潜在客户不利的言论是不能明说或多说的,不然伤害了客户和潜在客户,丢掉了利润来源,岂不坏了那些辛苦工作的人的好事。”

你上述这句话时你也不觉得羞愧??博派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好的交流平台,你为之付出多少姑且不论,你是否觉得你够没良心?
竹雪  版主 | 2007-4-10 21:00:43

Re:太露骨了吧

真后悔我昨天中午和前天晚上针对那个贴写那么长几段话!!

如果是来扰乱博派互相帮助,互相讨论氛围的,就别来好了!!

站长大度,但我为之鸣不平!!

站长删除只骂人的一个贴,要不要也给你贴出来!!让大家看看你们是故意来捣乱的,还是来这里交流的!!!

博派需要的是大家的爱护!!
tanjie  管理员 | 2007-4-10 21:05:16

Re:太露骨了吧

专业论坛,讨论学术问题。
如果在这里把心情搞坏了,不值当。

还请大家都心平气和。
竹雪  版主 | 2007-4-10 21:09:09

Re:太露骨了吧

tanjie wrote:
专业论坛,讨论学术问题,没必要人身攻击。
如果把心情搞坏了,更不值当。

还请大家都心平气和。

心平气和?博派也有我的心血,也有其他那么多会员的心血!!

我从来没有如此生气过,要是我说干脆固顶好了,那样就让大家明白是非!!
竹雪  版主 | 2007-4-10 21:15:23

Re:太露骨了吧

事件起因: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id=78820&sty=1&tpg=1&age=0

Waistcoat:
公司有个专利申请当初委托XXXX,后来公司领导中止了与XXXX的合作。现在这个专利申请到了答OA的阶段,各位请看看XXXX代理人与知识产权同事的之间就这个OA的交流吧。

审查员的意见是两个附属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要求修改。该代理人竟然跟知识产权部同事说:请你们告诉我你们公司要如何修改。同事觉得很搞笑,居然有这么自认白痴的代理人,而且还是XXXX的,显然该呆理人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转交文件的机器。换了我们是老板,老板肯定会跟他说,要我改,那你他妈的是干嘛的?

接下来还有更搞笑的事情,同事看了一下发现审查员说的是对的,因为说明书记载的方案是正确的,而权利要求却写错了。同事搞不明白,说明书写的那么清楚,怎么权利要求却把方案写错了,还不是那种明显的笔误。究竟是为什么?我猜想也许是这样的:说明书是copy发明人底稿的,权利要求自己写的(没有copy很难得),但没有理解清楚。

错了就错了吧,咱们修改过来就得了,同事联系该所,结果是另外一位呆理人接电话,同事告诉这位呆理人原申请权利要求写错了。该呆理人第一句回答是:“那是你们知识产权部搞错了还是发明人搞错了”?

我以前遇到过很多神奇的代理人,但这种代理人第一次遇到。很多大所的代理人专业资质上未必过硬,甚至有的很差,但人家对待问题的态度没有这样的。咱们支付的服务费也不低呀,至少是全程9000人民币,XXXX就是这样回报客户的信任和委托的。

Waistcoat:

斑竹tanjie,您的悄悄话我看到了,感谢您的建议,但我并不打算采用您的建议。

专业服务和产品是一样的,如果您买到一个假冒伪劣商品,您是不是希望告诉更多的人,让大家不再上当受骗。我把XXXX的名字公布出来,一方面是提醒广大申请人,另一方面是督促该所尽快改正自己的错误(劣行二字好像更合适)。

斑竹请您告知我和各位网友,这种情况为什么不予以曝光?如果不把XXXX这几个字公布,这个帖子有什么意义?不如直接删除。

专利天地,大有可为-----这是版主的签名;斑竹要的天地是混沌还是明朗。

原谅我的一意孤行~~~

竹雪:
从文章来看领导已经中止了该项合作,你是公司的一员你不是个人申请,你这样做类似有诋毁之嫌。网络是开放的,但不是开放到可以随意把双方之间的恩怨放到网络上公之于众,我觉得又背于以后的合作。

你公布别人代理所的名字,而并没有公布你自己公司的名字,可信度如何,是否故意打击竞争对手?

另外,如果你这样公布代理所,以后其他代理所要是知道是你们公司有员工这样做,我觉得对你们公司的职业操守会有所怀疑,会担心万一合作不好,你就会给予如此严重的报复等等。这样也不利于你以后与其他代理所的合作。

从你主观来看,你必须公布该带来所的名字,并不是因为你提醒大家对整个行业的警示,而完全是个人主观的报复,我觉得作为职业人不太妥当。

如果你只是想把情况说清楚,完全可以不公布代理所的名称,毕竟相关问题你们公司会与之处理,而非需要在网络上如此。

能绕人处且绕人,更别引火烧身。要是强硬的代理所,要求你们公司消除影响等等那就麻烦了。

Waistcoat:

回竹雪,其他理解力更差劲的我就懒得回了。

这和职业操守有什么关系,请您指示一下我到底违反了哪条职业操守?说得冠冕堂皇!

您说我诋毁。要反驳您,我要举证。对不起,无法举证,我同事还没有无聊到电话录音。您要是不相信,认为我诋毁,我能理解你。另外,我不是学法律的,但上面这些话能不能构成诋毁还是未知数,如果您自己也不知道就不要望着一块儿扯,否则万一错了,让人笑话。

我为什么要公布自己公司的名字?如果其他人匿名说事务所坏话,您老人家都让这些人亮身分?做人做事情标准要统一。另外,您一上来就想到故意打击竞争对手,这说明您所在的行业特别混乱,毫无诚信。

您不用担心我们和其他事务所的合作。人家做事情态度没有问题,我们找人家麻烦干嘛?假设你因为商品质量问题投诉了家乐福,你会担心以后没有超市卖东西给你?瞧这逻辑!

我的主观您不要判断,否则我同样可以认为您是该所的枪手,或者收了他们好处。我没有说过我要提醒整个行业,我要提醒的是其他申请人。

我不公布代理所的名称,那这个破帖子有什么意义?

您千万别担心他们要求我们消除影响。一方面我不相信该所会倒打一耙,那也太没有人性了。另一方面,您太幼稚了,问问您师傅看看现实中会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竹雪:

waistcoat ,说实话从你发贴来看,我觉得你们心态没摆正,我也是企业的。但个人认跟代理所的合作是双赢的一件事,合作就是多沟通,沟通出现问题也在所难免,我只不过是认为你那事好像只是交流过程出了问题或许就是你们并没有找到跟代理所合作的语言而已。双方交流的时候即使出发点一样, 所处的环境不一样自然就会出现理解不一样。而您却这么激烈的语言老网络上炮轰,我自然认为不妥当。

我也是一个心直口快的人,在我博客里就写有一篇:“同湘会,你怎能让我那么失望”还有一篇:“中信银行,你怎么了?”因为那是我个人的事,但如果我是因为公司业务跟比如中信银行合作出现不愉快,我肯定不会写在网络上,因为那是公司业务与银行之间的事,这就好像一种约定,你可以以公司名义投诉他,但不能在网络上把相关事情或误解以个人的语气评断,把自己公司也拉进去,我想我们公司也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个人这别人知道这是一个ID,就是你。但如果你一定以公司,当然大家就会认为你自己的公司都不说出,为何就要亮出别的公司呢?代理人是某个人,你为何就要把人家整个所都拉出来说呢?更何况是你同事交流的,你只是听说,你连当事人都不是,你又为何如此评判呢?

从你叙说语言来看,估计你同事是新人,并不懂得处理这事。他以为这事很糟糕,其实代理所在答一通的时候,问你们想要如何修改是正常不过的事,流程来说应该也是这样的,他希望你们能够提供修改意见,而后根据你们的修改他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一般而言,企业和代理所在答一通的时候都挺慎重,大公司更是知识产权部和相关发明人沟通再沟通,而后才反馈给代理所,当然其中代理所的代理人也会把你们的思路给你提供相应的意见,但大公司一般不会轻易交给代理所自作主张。

另外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来看,不一致我觉得也是正常的,不知道你看了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没?力求最大的保护范围对于企业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照搬说明书好像就真有点节约才能了。

而从你后面另外人问:“是你们知识产权部弄错了还是发明人弄错了”。毕竟隔了一个人,还以为是你同事交的修改给弄错了。也就是说完全是没说清楚也有可能。我曾经在咨询公司的时候,同事告诉对方财务报表的财务数据弄错了,需要修改。人家马上问:“是××这边错了,还是你们财务顾问搞错了?”但事实上是客户那边提供的初始财务报表有误,而我同事没讲清楚,呵呵。。。而后我回来,客户好像很急地给我打电话:“××,你同事说财务数据搞错了,怎么回事?。”

针对你后面这个回帖,我实在不好说什么了。一般而言,企业来说解决问题才是关键,你所谓的投诉可以像该所领导或代理人协会或相关组织,而非这样哦。我并没有要求你把公司名字出现,如果你要提醒其他申请人,就把事实讲清楚而不是一定非把这家代理所的名称写上。而且你后面也说了代理所常见的,既然是常见又为何要耗上呢?

如果今天也出现某某ID出现这个代理所这样,明天这个代理所这样,这个行业还谈何诚信??

另外我这个ID一直就在论坛上,从去年到今年,我的为人大家都很清楚,包括见过我,在一起培训的论坛上的朋友。当然,你也有权利怀疑或者打击认为我收了好处,这是你的权利,只是如果你的行为伤害到了无辜的人,你是否会不安心呢?毕竟我是以事论事哦!

PS:尽管这个ID在论坛上也许有一定的威望,顶着版主头衔,积分200多分。但事实上我只是一个知识产权的普通工作者,在企业知识产权部门工作而已。年纪更是偏小,如有得罪之处,还望海函,见谅!

此外,代理所我觉得别人 收了你的钱是事实,但不是说收了你的钱就什么都该别人来干,更多的辅助对自己公司的案子更有帮助,何乐而不为呢? 你更多的辅助让代理人更能力理解技术方案或更好的进展。愉快的合作关系,只能对自己公司的案子有帮助,就算你有气,看着公司案子的面子上,我觉得作为职业人也是应该适当忍一下的。我发现我同事跟代理所沟通的时候就总是彬彬有礼,而且我们这边的权利要求的撰写总是甚至不断的与之交流甚至带有请教的心态。我想碰到我同事这样对代理人如此尊重,自然代理人也会感觉跟我们合作很开心而费心些。个人喜好也是有差别的,呵呵。

但,同时更不苟同liujg意见,特别是花生皮的比喻感觉实在是欠妥,让人感觉太不负责任了。花了同样的钱,就算是特价,在别人花一样的钱都剥皮,我为何就上不剥皮的呢?也许我会这次把这盘花生给吃了,就算好吃下次我就不再来这个店子,不是因为不好吃,而是认为对我不尊重,这就跟好吃挂不上沟了哦。就算你面对的是高端客户,是那些有钱的大老板,可既然我进来了,哪怕我穿着再差,我花了这个钱就得享受同样的尊重。再说了,高端客户是积累的,现在小的企业发展起来速度逼人哦,也许现在他每年才那么10来件甚至都不到,可说不定五年后他就成为这个行业的顶尖,不是不可能的,中国很多中小企业发展真是太快了。

工行面对的是高端客户,那些老奶奶老爷爷他伺候不好,好像没什么影响,只是还没注意到而已或许是那些老太太不知道上网,又或许有钱人没时间上网,如果上网炮轰看谁去? 更何况专利申请不同,由知识产权人员负责,所以选择代理所自然就由知识产权部门决定,呵呵。。。

工商银行至少我不会去, 我想如果中国跟我收入差不多有那么一亿跟我这样的人,就算他面对高端客户也估计要头痛了。不过,各地不同,各个营业所又不同,所以难说哈。我只是偏见不管哪里的工行,我都不去。

就同日货一样,那么多人抵制日货,日货还是在占据我国如此大的市场,但反过来,如果那些抵制日货的人已经不抵制日货了,那日货占据的市场是不是更大?

在蛋糕只有那么大的时候,谁能瓜分到更多的蛋糕,谁就是强者。
袋里人  中级会员 | 2007-4-10 21:16:24

Re:太露骨了吧

不管赢利不赢利,至少目前论坛的氛围还是不错的。楼主不要把工作中的不快带到任何地方。
维持一个论坛花费可不小,我一个朋友,不要任何广告地维持一个论坛至今已有四年,扔进去无数的钱,如果不是兴趣使然,恐怕早坚持不住了。但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作义工。
那个帖子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可以欣慰了。楼主也不必再自己找气生了。
hixpw  注册会员 | 2007-4-10 21:16:53

Re:太露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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