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容器装置,它的结构是主要技术特征,另一物体B放于其中,它们共同成为一个产品。这个物体B可以是现有物体的改造,或者是新的创造。

权利要求是否可以这样写:
1,一种*装置,其特征是由容器装置和物体B组成,物体B放于容器装置内。
2,根据权利1所述,容器装置的特征是……。
3,根据权利1所述,物体B的特征是(涉及体积等问题)……。

问题
1,如果物体B是现有物体的改造,是否会因为其没有创造性而使整个权利或部分权利要求无效?
2,如果权利要求只能保护容器装置,那么物体B就是非必要技术特征了,可它是实现产品功能的部分,和容器装置的组合特征该怎么描述?
分享到 :
0 人收藏

18 个回复

倒序浏览
abc777  注册会员 | 2007-4-16 22:36:26

Re:请教一个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写法

还在顶着
广告位说明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7-4-19 17:18:14

Re:请教一个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写法

abc777 wrote:
一个容器装置,它的结构是主要技术特征,另一物体B放于其中,它们共同成为一个产品。这个物体B可以是现有物体的改造,或者是新的创造。

权利要求是否可以这样写:
1,一种*装置,其特征是由容器装置和物体B组成,物体B放于容器装置内。
2,根据权利1所述,容器装置的特征是……。
3,根据权利1所述,物体B的特征是(涉及体积等问题)……。

问题
1,如果物体B是现有物体的改造,是否会因为其没有创造性而使整个权利或部分权利要求无效?
2,如果权利要求只能保护容器装置,那么物体B就是非必要技术特征了,可它是实现产品功能的部分,和容器装置的组合特征该怎么描述?

这一阵事情比较多,没有上网,回复有些晚,抱歉。

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对于问题1:
1、通常情况下,如果容器装置具有创造性,那么整个权利要求就都具有创造性了。这种情况下,物体B是否有创造性不会对整个权利要求造成影响。

另外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如果容器装置本身是已知的那么容器的结构特征就要包括在权利要求1中。如果容器装置与物体B共同才能成为一个产品,那么两者必须共同出现在权利要求1中。如果容器装置单独就可以成为一个产品,那么权利要求中最好不要出现物体B,否则保护范围就变窄了。

对于问题2:
当容器装置本身已经可以构成一个产品时,可以这样撰写:
1,一种*容器装置,其特征是(容器装置的特征……)
2,根据权利1所述的一种*容器装置,其特征是还包括物体B,物体B放于容器装置内。
3,根据权利1所述一种*容器装置,其特征是物体B的特征(涉及体积等问题)……。
当然上述权2和权3也可以合并成一个权利要求,这主要取决于权2本身是否已经可以独立具有创造性。
abc777  注册会员 | 2007-4-20 01:32:28

Re:请教一个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写法

看到您的回复很激动!谢谢
好长时间没人回复,我自己也看了看书,您的回复让我茅塞顿开。

独立权利要求必须描述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不论特征是否是现有的。

另外,“产品”是什么概念呢?是否必须包括实现有益效果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容器装置和物体B组合使用才产生有益效果,但容器装置和物体B也可以分别生产和销售(比如签字笔和笔芯),如果物体B写进权利1范围就变窄了,不写最好,但物体B又是必要特征。

权利要求里用“小规格的物体B”是否恰当?

让您费心了!谢谢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7-4-20 19:57:00

Re:请教一个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写法

abc777 wrote:
看到您的回复很激动!谢谢
好长时间没人回复,我自己也看了看书,您的回复让我茅塞顿开。

独立权利要求必须描述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不论特征是否是现有的。

另外,“产品”是什么概念呢?是否必须包括实现有益效果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容器装置和物体B组合使用才产生有益效果,但容器装置和物体B也可以分别生产和销售(比如签字笔和笔芯),如果物体B写进权利1范围就变窄了,不写最好,但物体B又是必要特征。

权利要求里用“小规格的物体B”是否恰当?

让您费心了!谢谢

请不用客气。

1、你理解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能缺乏必要技术特征这一概念是正确的,这是专利法实施细则21条中的明确规定。

2、产品的概念,一般通常都是看其是否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可以参考其是否可以独立销售。独立权利要求包括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该独立权利要求实现的有益效果应该是对应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撰写时不要把独立权利要求的有益效果写的过多,否则为了与之对应,独权中有可能加入了非必要技术特征。考虑产品的独权应该包括哪些技术特征,主要考虑两点:1、独权是否构成了一个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2、独权是否具有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中可以只包括一种独立的产品,也可以是几种产品组合成的一件具有独立使用价值产品(比如:台灯可以由:灯泡、灯座、灯罩共同组成,台灯是一个产品,而组成台灯的各个部分也可以是某种产品)。

3、权利要求里用“小规格的物体B”是否恰当,要看在本领域中“小规格的物体B”是否具有明确的、公认的含义,即“小”所定义的范围数值是明确的、公知的,如果不是,则不能这样使用。
abc777  注册会员 | 2007-4-21 23:53:29

Re:请教一个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写法

学习了……

“小“没有明确的范围,只是相对现有产品”小“而已。
是否可以在独立权利要求里用”小规格的物体B”。而在从属权利要求里对其进行限定?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7-4-22 04:42:02

Re:请教一个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写法

abc777 wrote:
学习了……

“小“没有明确的范围,只是相对现有产品”小“而已。
是否可以在独立权利要求里用”小规格的物体B”。而在从属权利要求里对其进行限定?

如果包括物体B在内的独立权利要求已经具有实用性、创造性,那么只要在独立权利要求里用”物体B”即可;如果没有创造性,那么就要把“进一步限定的物体B”放到独立权力要求中(前提是独权加入“进一步限定的物体B”后具有创造性)。

如果“小”没有明确的范围,就一定不能使用,除非有明确的范围。
abc777  注册会员 | 2007-4-25 03:30:49

Re:请教一个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写法

谢谢 “非比寻常” 的指导,您的回复对我的帮助非常大!

我还在弄,遇到问题在来麻烦你哦~

这个帖子我会一直顶下去!)
abc777  注册会员 | 2007-4-28 02:41:26

Re:请教一个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写法

又犯迷糊了,请再指点,谢谢了!

我现在疑惑的还是“小”字上。这个发明是个便携式装置,“小”规格的物体B应该是必要技术特征,但现实中它有常规尺寸,“小”是没有明确范围的,这是权利要求不允许的(有点范围不清和不确定)。但怎么描述才能使独立权利要求更完整呢?我现在是这样写的:
1,一种×装置,其特征是装置为硬质容器,小规格的物体B放置在容器内,容器的一端安装有物体C。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容器材料……,体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小规格物体B的长度不大于10c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物体C……。
非比寻常  版主 | 2007-4-28 21:43:09

Re:请教一个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写法

abc777 wrote:
又犯迷糊了,请再指点,谢谢了!

我现在疑惑的还是“小”字上。这个发明是个便携式装置,“小”规格的物体B应该是必要技术特征,但现实中它有常规尺寸,“小”是没有明确范围的,这是权利要求不允许的(有点范围不清和不确定)。但怎么描述才能使独立权利要求更完整呢?我现在是这样写的:
1,一种×装置,其特征是装置为硬质容器,小规格的物体B放置在容器内,容器的一端安装有物体C。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容器材料……,体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小规格物体B的长度不大于10c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物体C……。

     如果只有小规格的物体B才可以放置在容器内,那么描述为“可放置在容器内的物体B”就已经隐含了物体B大小的特征,可以不必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再加入其它与物体B大小有关的特征了,而可以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再对物体B做进一步限定。如果物体B的具体尺寸特征是实现独立权利方案所必不可少的,那么则必须把物体B的具体尺寸特征加入到独立权利要求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