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个专利申请当初委托XXXX,后来公司领导中止了与XXXX的合作。现在这个专利申请到了答OA的阶段,各位请看看XXXX代理人与知识产权同事的之间就这个OA的交流吧。
审查员的意见是两个附属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要求修改。该代理人竟然跟知识产权部同事说:请你们告诉我你们公司要如何修改。同事觉得很搞笑,居然有这么自认白痴的代理人,而且还是XXXX的,显然该呆理人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转交文件的机器。换了我们是老板,老板肯定会跟他说,要我改,那你他妈的是干嘛的?
接下来还有更搞笑的事情,同事看了一下发现审查员说的是对的,因为说明书记载的方案是正确的,而权利要求却写错了。同事搞不明白,说明书写的那么清楚,怎么权利要求却把方案写错了,还不是那种明显的笔误。究竟是为什么?我猜想也许是这样的:说明书是copy发明人底稿的,权利要求自己写的(没有copy很难得),但没有理解清楚。
错了就错了吧,咱们修改过来就得了,同事联系该所,结果是另外一位呆理人接电话,同事告诉这位呆理人原申请权利要求写错了。该呆理人第一句回答是:“那是你们知识产权部搞错了还是发明人搞错了”?
我以前遇到过很多神奇的代理人,但这种代理人第一次遇到。很多大所的代理人专业资质上未必过硬,甚至有的很差,但人家对待问题的态度没有这样的。咱们支付的服务费也不低呀,至少是全程9000人民币,XXXX就是这样回报客户的信任和委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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