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关于植物组织培养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2007-4-3 19:18
39797
中国专利申请200510039010.7,已被驳回。审查员的驳回理由是:该发明只公开了芍药幼芽增殖培养,缺少芽分化和生根的培养步骤,致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不能完成该发明。申请人曾在意见陈述书中列举教材《杜鹃的组织培养》以说明芽分化及生根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方法,未被审查员接受。
    如果该申请提出复审请求,在能够找到更好的证据证明芽分化及生根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方法的情况下,当然是可以的。
    我的疑问是,如果不能找到上述更好的证据,能否将原权利要求书范围缩小为“幼芽组织培养方法”,并对说明书做相应修改后提出复审请求。
    我的提议已遭到事务所里“原高级审查员、资深代理人”的否定,他的理由是幼芽增殖、芽分化和生根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不能将其中的任何一步单独拿出来。我不能认同,我认为幼芽增殖、芽分化和生根是某一植物组织培养的完整过程,每个阶段培养条件都不相同,每个阶段是独立的、完整的技术方案,都可以单独改进。
    但是对于植物组织培养,我和上述“原高级审查员、资深代理人”都是非专业人士,对所谓组织培养方面的知识贻笑大方了,请各位大侠赐教。
分享到 :
0 人收藏

7 个回复

倒序浏览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07-4-3 19:39:31

Re:请教关于植物组织培养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果汁局的网络打开太慢,不看了。
还算有点植物培养的基础,但是案子不是俺代理啊,所以就不多说了:)
只是有点疑问:
难道说造一辆坦克是一个独立的完整技术方案,那么单独造坦克车上的大炮就不是独立的完整技术方案了?
呵呵:)
广告位说明
小小陈  注册会员 | 2007-4-3 19:42:06

Re:请教关于植物组织培养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非化学和植物专业,所以对你和上述“原高级审查员、资深代理人”的意见,我没办法回答!
不过看你好久没发帖了,帮顶下!
人在江湖漂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4-3 20:43:05

Re:请教关于植物组织培养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芍药、杜鹃。

你直接问下发明人不就知道,你的观点是不是对的!
鬼斩  注册会员 | 2007-4-3 21:02:45

Re:请教关于植物组织培养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人在江湖漂 wrote:
芍药、杜鹃。

你直接问下发明人不就知道,你的观点是不是对的!
芍药和杜鹃不同科不同属,不能得出培养方法一致的结论。发明人的观点是:增殖后的幼芽的培养就是一般的通用方法,但是只是实践如此,找不到更好的文献来证明。但是发明人也不明白专利法中所谓的“完整技术方案”在其专业中究竟指什么。这也是平时经常遇见的问题,发明人懂得自己研究的东东,可是写成申请文件就不懂了。
本来申请人是想找我们代理复审请求,我虽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但是鉴于前述老师的意见,呵呵……
人在江湖漂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4-3 22:00:53

Re:请教关于植物组织培养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呵呵,隔行如隔山啊!关于你说提出来的步骤,是不是完整的技术方案!谈谈我的想法:

技术方案完不完整,是根据发明目的来的吧!

如果步骤B实施完后就能达到你的目的,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那么技术方案就到B可以完了,不用执行步骤C,那它也是完整的技术方案吧!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07-4-3 22:28:44

Re:请教关于植物组织培养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你所说的资深专家不知道是不是对这个技术很在行,不知道他的结论依据是什么。
说个相关但容易懂的技术
克隆羊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那克隆羊过程中囊胚的获得就不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了?
鬼斩  注册会员 | 2007-4-3 22:49:45

Re:请教关于植物组织培养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良心代理 wrote:
你所说的资深专家不知道是不是对这个技术很在行,不知道他的结论依据是什么。
说个相关但容易懂的技术
克隆羊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那克隆羊过程中囊胚的获得就不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了?
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很无奈,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