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一件授权后的变更,原专利权人未委托代理机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变更,审查员以未办理专利代理著录事项变更为由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大家怎么考虑这个问题。
原来我们也做过这样的转让,并未提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就通过审查了,而现在。。。。更关键的是细读了审查指南,认为不应有代理机构的变更。请高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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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lover  注册会员 | 2007-4-3 01:29:31

Re:大家讨论 专利权转让的变更 一样的程序,不一样的结果

专利局的审查员标准不近相同,同时递交的两个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文件都一样,其中一个就手续合格了,另外一个就被审查员认为缺少文件。我们跟客户要其中一份的文件,客户就很奇怪,还得跟客户解释半天。无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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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  注册会员 | 2007-4-3 20:21:42

Re:大家讨论 专利权转让的变更 一样的程序,不一样的结果

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希望专利局能够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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