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求助!!权利合并修改问题

2007-2-28 00:44
47041
原权利要求为:
1.一种XXX,其特征是A。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XXX,其特征是B。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XXX,其特征是C。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XXX,其特征是D。
现审查员认为原权1不具有新颖性,权2、权3不具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为:
1.一种XXX,其特征是A+D。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XXX,其特征是B。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XXX,其特征是C。

请问这种修改是否合适,是否会超出原申请文件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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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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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彪哥  认证会员 | 2007-2-28 00:49:49

Re:求助!!权利合并修改问题

在无效程序中这样修改肯定是不行的。
在实审程序中是否超范围,还要看原申请文件中是否公开了A+B+D和A+C+D这二个技术方案(说明书中公开了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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