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倾家荡产为何还苦守专利 (转)

2007-2-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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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专利申请维护过程中的不合理收费现象遭到了媒体的质疑。据《市场报》报道,某些专利管理、服务部门巧立名目向发明专利持有人乱收费,名目繁多的各类高昂收费甚至使不少非职务发明专利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报道举例称,东北某省全省有5000多专利持有人,其中有3000多民间发明人因此而贫困潦倒。

对于这则新闻,至少有三个层面值得我们认真解读。

首先,专利审批、维护管理收取费用本来无可厚非,但从收费名目到收费标准需要依法制定。据测算,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加上10年有效期中的维持费用约11905元,而发明专利在20年有效期中所需付出的费用则超过86000元。这个数字,对于任何个人都不是一个小数字。众所周知,民间发明是社会创新氛围的土壤和基石,有鉴于此,专利收费标准能否因应国家的创新战略至少对非职务发明专利人作出倾斜性的政策设计呢?

其次,在解决更高层次的政策导向问题之前,现有制度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亟须解决。在国家《专利法》中,法律规定的专利收费只有年费一项,而专利管理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则将收费扩大到14种,而且还用“以及规定的附加费”留下了一个开放性的口子。从报道揭露的这些问题看,专利管理和服务领域的收费问题确实需要重新设计和规范。

第三个层面是从发明者角度考虑的。一个省中5000个发明者有3000个为了发明而陷入潦倒,成因令人深思。专利并不代表市场价值,新的东西未必就一定是有用的东西。我们不排除大量的沉默专利中有未被市场发现的金子,然而从一般规律而言,十年二十年还没有找到“伯乐”的专利基本上已可看作被市场彻底否定。这样的专利还有什么理由用自己仅有的身家拼死维护?民间的发明创造是一种高成本的智力游戏,所以,从发明者的角度看,把发明当成游戏和娱乐还可以,如果一定要看作是赖以生存或借以致富的途径,那么至少先要认真研究市场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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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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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ey  注册会员 | 2007-3-1 21:16:39

Re:倾家荡产为何还苦守专利 (转)

认识错误呀,专利应当是一种市场行为,主体应当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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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zhome  注册会员 | 2007-3-2 01:30:59

Re:倾家荡产为何还苦守专利 (转)

从对市场的把握、技术实力、经济实力、打击侵权出发,个人确实不大应该申请!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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