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一个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问题

2007-1-2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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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候一般都需要修改权利要求,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项数和以前的权利要求书的数目不同,要是修改前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项数都超过了10项,那是否需要补交权利要求附加费或国知局退回权利要求附加费.请各位大虾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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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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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里人  中级会员 | 2007-1-25 22:08:29

Re:请教一个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问题

专利局肯定不退钱,因为审查员已经审查了原始申请的全部权利要求。

少量增加权项不用交钱,但不一定能被审查员接受:

独权的增加是很难被接受的,具体参看审查指南“修改”部分。

增加100多个从权的情况不知道,估计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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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oa  注册会员 | 2007-1-26 00:11:53

Re:请教一个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问题

谢谢指教.
小小陈  注册会员 | 2007-1-26 01:10:11

Re:请教一个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问题

权项少了,国知局不会退钱的!权项多了,你也不用另外加钱!
zls0  认证会员 | 2007-1-26 01:17:51

Re:请教一个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问题

修改后我增加了两个独立的权利要求,不用加钱的,只要审查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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