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顶峰知识产权 于 2018-10-31 14:53 编辑
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一定地区内以一定方式内使用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一种许可贸易。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 专利实施许可与专利转让并不相同。专利转让是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全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转让专利权的一方为“转让方”;接收专利权的一方为“受让方”。一旦发生专利权的转让,转让方就不再对专利拥有任何权利,受让方既成为该专利的新的所有人,有权行使专利权的所有权利。 而专利实施许可仅针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利进行许可,许可他人使用权的一方为“许可方”,接收使用权许可的一方为“被许可方”,许可方仍拥有专利的所有权,被许可方只获得了专利技术实施的权利,并没拥有专利所有权。 专利实施许可的作用是实现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生产,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那么,为了避免自己在签署许可合同时落入陷阱或者被人下套,专利权人应当选择哪种最适合自己的许可方式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 专利实施许可的原因 一般来说,专利实施许可主要目的包括: 1、因商业合作而启动专利许可 此种情形是指没有发生侵权诉讼或诉讼威胁,而是纯粹的商业合作。此时需要考虑:专利许可协议,怎样才能最大化己方利益。 2、因侵权诉讼而启动的专利许可 现实中这样的实例很多,在科技行业体现更加明显,简直成为一种常态。而大部分类似侵权诉讼,最终都会以和解为标准结局,以一份专利授权协议化解对簿公堂带来的时间成本、诉讼费用、败诉风险等。 专利实施许可又包含哪几种方式 1、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实施该专利。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强调的“独占”特性,除了被许可人之外,其他人包括专利权人本人都是不能实施该专利。换句话说,专利权人只保留专利的“所有权”,没有实施权。 独占实施许可一般适用于比较重要、或者经济前景比较好的技术上。 2、排他实施许可 排他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保留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排他实施许可与独占实施许可的根本区别就是排他实施许可中,专利权人自己也可以自己实施该专利,而独占实施许可中,专利权人自己不得实施该专利。 3、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同时保留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换句话说,除了专利权人自己可以实施之外,他可以许可给多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多个被许可人之间并无冲突。 普通实施许可一般常见于连锁、加盟等行业。 4、分实施许可 分实施许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 也就是说,在被许可人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的基础上,被许可人可依照与专利权人的协议,作为许可人再许可第三人实施同一专利。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许可行为必须征得原许可人的同意。 5、交叉实施许可 交叉实施许可又称互换实施许可,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互相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 值得注意的是,在交叉许可的基础上,双方可以继续约定其行为是普通许可,还是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 很多高科技企业会采用这种许可方式,共享彼此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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