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朗科u盘专利第12次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2016-12-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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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狗与百度的撕逼还在继续,魅族与高通的纠葛依然不休,不断上演的专利诉讼大战如火如荼,并且不断有新的选手加入。最近,朗科就以这样的身份进入我们的视野。

在科技领域,我们看到知识产权创造出越来越多的真金白银,商业价值不断凸显,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不断提高,这一点在近期的各种专利大战中可见一斑。


朗科专利遭“无效”申请


据悉,今年十月份晶天电子针对朗科科技“99专利”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准予受理了请求。


“99专利”,全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按照朗科的说法,这是其一项基础性的研究专利。同时近日朗科宣称已经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其实,关于朗科“99专利”的无效宣告申请,这并非第一次。从这一专利产生之初到至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99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已经高达11次,并且都以朗科公司的胜诉为最终结果。这其中包括2次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维持朗科99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有效,剩余9次申请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可见,朗科在“99专利”上早已是常胜将军,轻车熟路。


对这一次关于“99专利”无效宣告申请,其结果我们不敢妄下定论。不过通过了解朗科的发展历史,我们能清晰看到朗科专利维权之路对其发展的决定性作用。



加强专利保护 才能走的更远


说起朗科,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它应该是对专利保护意识最为用心的,这与其成长经历有莫大关系。因为它的起家就是从专利开始,令我们熟知的莫过于它的扛鼎之作移动存储——闪存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优盘。


是的,小小的优盘,集万千世界于小小的方寸之地,携带方便、使用便捷、价格便宜,优盘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之中的方方面面,改变着、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这样一个神奇的专利就出自朗科之手,也成为中国利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的成功案例。



朗科成立于上世纪末,正是互联网发展刚刚起步的时代。朗科的创始人邓国顺和合伙人以15万为起步资本,在深圳开启了他们的事业,那时的他们根本不会想到他们会改变未来世界。作为科技公司,朗科率先在移动存储器上作出成绩,开发出新一代的移动存储——优盘。


以优盘专利开发为始端,仅用短短数年时间,朗科就创下了行业的销售奇迹,名声大振,公司的发展呈腾飞状态。


但是在那个年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并非令人满意。看着朗科一家独大,平步青云的发展起来,越来越多的科技公司开始研发类似产品,被山寨,被模仿,妄图在优盘的利益中分一杯羹。即便是外国大公司,诸如SanDisk、金士顿、PNY、索尼等做过计算机存储业务的企业也加入其中。


面对竞争的日益加剧,朗科并为坐以待毙,而是在专利维权上,精心打了一场保卫战。


其实早在公司刚刚起步之时,朗科就已经就进行了专利的申请工作,即使在还没有取得专利授权的情况下,朗科就对多家公司发动专利诉讼,2002年对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的诉讼,2004年对索尼(无锡)的诉讼,2006对美国PNY的诉讼,连战皆捷,奠定自己的泰山地位,与此同时先后获得在中国与美国的发明专利权,使得众多的互联网巨头公司开展与朗科的合作。可谓“毕其功于一役”,朗科公司所有专利侵权诉讼都成功获胜,成为中国第一个向国外收取专利费获利的公司,并且以诉讼的形式实现,奠定了自己辉煌发展的基石,堪称一段行业传奇。


作为知识产权服务的知名企业,中细软专利专家总结道,朗科科技的发展以专利发明起家,以专利保护维权,是时代造就了朗科,更是知识产权成就了朗科。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专利研发一定要及时进行专利的申请,受到侵害更要积极维权,中细软也一直致力于为客户专利提供全方位的保驾护航而不懈。与此同时,企业也要推动海外专利的保护工作,进行多方面的专利布局,只有心系未来,专利保护才能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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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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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脉脉  中级会员 | 2016-12-9 16:53:50
本帖最后由 流水脉脉 于 2016-12-9 16:59 编辑

        朗科这十多年靠一个专利打遍天下无敌手,对这种无效宣告,早应该是洞庭湖的麻雀了吧。
       不过,我很好奇的是,当年即使在还没有取得专利授权的情况下,朗科就对多家公司发动专利诉讼,2002年对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的诉讼,2004年对索尼(无锡)的诉讼,2006对美国PNY的诉讼,而且连战皆捷。


       没有授权就开始诉讼,还有这种情况?居然还能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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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  版主 | 2016-12-12 11:39:33
业内传闻,朗科那个专利没写好,当初没被无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出面协调,放朗科一马。

但我不是搞这个领域的,我不清楚朗科的专利的质量,也只是道听途说。
流水脉脉  中级会员 | 2016-12-12 12:27:54
本帖最后由 流水脉脉 于 2016-12-12 12:38 编辑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6-12-12 11:39
业内传闻,朗科那个专利没写好,当初没被无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出面协调,放朗科一马。

但我不是搞这个 ...

       有根据和出处吗?我大致看了下,放到十几年后的今天,虽然表述方式还有可商榷的地方,但就技术方案而言,确实没看到有什么明显的瑕疵。如果用十几年前的标准,可以说相当不错了。
       而且朗科首先申请的似乎是美国专利,要说专利文件没写好,还能在美国打专利官司能PK掉一长串美国公司,十几年来所有专利诉讼不败,这个有点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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