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核查事实 一项专利权是否被他人侵犯,首先要查明是否有已构成侵权的事实,这些事实完全要靠证据来证明。因此,及时、全面地收集有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时应特别注意收集侵权的物证和书证。物证--主要是侵权产品。侵权产品是十分重要的证据,而且它的取得也并不困难。书证--一般应包括两个部分:其一,证明专利权人有专利权,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实施许可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书等;其二,证明侵权方实施了侵权行为,如:侵权方与他人的订货合同或转让合同、销售发票或销售产品说明书,技术对比文件等等。在有些情况下,往往一两份有力的书证就可以认定侵权事实的存在。
二、对专利权本身重新评估
对侵权行为的调查判断最终可能会引起侵权诉讼,而侵权诉讼的胜与负,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权是否无懈可击。因此,专利权人应当对自己专利权的专利性重新进行分析、评估,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强弱作出判断,切不可因为自己已经获利专利权就滥用诉讼,如果是这样,在侵权诉讼中一旦反诉该专利权无效,将会使自己措手不及,还可能造成诉讼中转胜为败。现实生活中这种例是不少的。例如,有一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侵权事实成立,赔偿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被告以该实用新型专利不具备新颖性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当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无效请求,维持该实用新型专利有效后,侵权被告又以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为由,第二次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这一次理由成立,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这样一来,专利权便无从谈起。侵权诉讼由于被告反诉专利权无效而中止三年,由于专利权人起诉时态度强硬,要求对被告侵权行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当该专利权被最终宣告无效后,原侵权纠纷案的被告要求原专利权人赔偿损失,搞得原专利权人十分被动。所以,起动诉讼程序以前重新评价专利权的稳定性是十分必要的。
三、侵权警告
在提起专利诉讼前,专利权人向侵权方发侵权警告,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 要切实做好警告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必须在对侵权的认定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 (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 (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四、起诉时机的选择
实践中,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往往一发现有侵权行为出现,便立即提起侵权诉讼,而在诉讼中又常常因为证据不足,或自己的专利不具备专利性,或对方根本不侵权,给自己造成被动以至酿成更大损失。因此,起诉一定要慎重,要选择好时机。根据专利法第61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只要在这二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即可,并不都是越早越好。 在许多情况下,专利产品的出现并不影响专利权人的经济效益,此时,专利权人不必急于提起诉讼,而应当把诉讼前的准备工作尽量作充分。只有在该专利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独占市场,且市场需求量又不大或者产品属时令产品、季节性很强时,及时起诉才是必要的。 如果专利权人有绝对胜诉的把握,又担心侵权方会因提起诉讼而转产、改行、毁灭证据、藏匿财产可以在起诉的同时提出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以有利于案件审结后判决的执行。 被指控侵权的对策 有些企业在开发、制造、销售新产品时,往往不注意是否已有他人申请专利或已获得专利权,或认为只要是自己研制开发的产品就有权制造、销售,其实不然。当被指控侵权时,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充分利用检索,做到胸中有数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利用文献检索是广为人知的,但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利用文献检索,却鲜为人知。实际上,在侵权诉讼中,对当事人双方来说,搞好文献检索都是十分重要的。 主要在于查明以下情况: 1、被侵犯的客体—专利权是否存在,该专利权是否仍然有效,何时申请专利,保时到期。 2、查清专利权人是谁,有无继承或转让等事项,以及这些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手续,以防止盲目应诉。 3、对比专利权利要求与被控侵权物技术特征的区别,看后者有无实质性改进。以备在诉讼中作出有力抗辩; 4、有无相同或相似的国内外专利,以备将来提出反诉。例如,我市潮阳有一家企业,其CD卡座产品远销全国各地,经济效益不错。1997年5月顺德市某企业以侵犯他的专利权为由上告该企业,查封了该公司在广州的办事处,并发函警告该公司各销售点,要求停止销售,大有风雨欲来山欲倒之势。该公司被起诉后,开始也较慌张,因为如果侵权成立,这将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后来在汕头市专利局的指导下,通过文献的检索,终于在美国的专利文献中发现该CD卡座早已在顺德企业申请专利前一年公开发表。其专利已丧失了新颖性,找到了推翻该专利权的证据以后,该公司从被动变为主动,迫使顺德某公司向该公司妥协,从而避免了经济上、名誉上的损失。
二、分析对比,决定对策
比过文献检索之后,应对自己制造、销售的产品进行分析,并与相应的专利进行对比。通过对比研究,如果确属侵犯了他人专利权,应主动承认错误,以求得谅解,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矛盾加以解决;如果不属于侵犯专利权或对方的专利权并无专利性可言,可采取其他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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