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大的侵权索赔案件——加多宝侵犯“王老吉”商标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王老吉请求判令6家侵权的加多宝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9亿元。

在本人的印象中,王老吉与加多宝“相爱相杀”已经度过了漫长的时间。哦?还在互撕中呢?难免让人产生疲劳态势。

冰狗网的工作人员梳理了“王老吉”商标的来龙去脉,借助此平台作个系统的分享:

1995年,羊城药业把“王老吉”的使用权租借给加多宝的母公司鸿道集团,并规定其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

1996年广药集团成立,王老吉的商标所有权也按有关规定划给了广药集团。

1997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

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集团又与广药集团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分别延长至2013年和2020年。期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曾行贿广药集团原总经理共300万港币。

2004年,行贿案东窗事发。

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就向鸿道集团发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两份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2012年5月11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17日,加多宝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2012年7月13日,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2014年5月,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要求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10亿元.

2015年2月,王老吉将原诉讼标的额10亿元增加为29亿元。

2016年6月24日,加多宝侵犯“王老吉”商标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有人说,即使王老吉赢得了官司,却也输了市场。据不完全统计,两者的官司大战有数十起。一则广告语,一个产品包装,都可以成为王老吉状告加多宝的理由。能状告,至少说明加多宝有做的让王老吉不满的地方;但这也从侧面反映,面对加多宝在推广和渠道上的强势,王老吉黔驴技穷,无所适从,只有通过法律来反制。

王老吉好像每次都能够打胜官司。而加多宝通过打官司与王老吉捆绑在一起,使得“加多宝”的品牌在消费群体中得到越来越多的认知和接受。

作为一名商标代理工作人员,看到这样的官司打心底里是不好受的。品牌的发展基础脱离不开商标注册和宣传推广,但没有商标权真的是寸步难行,即使有再好的宣传策略。

分享到 :
0 人收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冰狗网肖冰

新手上路

积分: 5 帖子: 1 精华: 0

楼主热帖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