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30日发布了第二批人民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健全环境司法制度,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据统计,从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全国法院已受理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43917件。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表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环境行政案件,对合法的环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行为给予有力的维护和支持,对违法的行政行为予以监督和纠正。
这十大案例包括:吴轶诉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浦铁(青岛)钢材加工有限公司诉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威海阿科帝斯电子有限公司诉威海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张小燕等人诉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环评行政许可案,临湘市壁山新农村养猪专业合作社诉临湘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晋海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上海勤辉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行政决定案,周锟、张文波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案,刘德生诉胶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锦屏县人民检察院诉锦屏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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