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关于答复OA的一个案例(关于数量)

2016-3-3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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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文件公开了8组滚轮,而本申请是2组滚轮,审查员来了句,滚轮个数设置为多组还是两组,是所属技术领域的常规设置。
请教这个说法对不对,如何批驳?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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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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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金牌会员 | 2016-3-31 14:15:38
一般思路是,如果8组得不到所解决问题的技术效果,但是2组有很好的技术效果,所以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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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  版主 | 2016-4-13 13:52:36
guest 发表于 2016-3-31 14:15
一般思路是,如果8组得不到所解决问题的技术效果,但是2组有很好的技术效果,所以具备创造性

我认为审查员的这个说法对不对,要问发明人,发明人比较懂本领域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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