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的悲哀
自改革开放以来,科技创新和科技发明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专利保护的法律大大落后于发展的形势,使专利的保护发生了一种可怕的变化,这种变化给我们专利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也给我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带来了极大的打击。
我真不明白:我们国家在空洞的理论上大讲知识产权重要性,大力提倡和鼓励我们大搞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而在现实中对我们的专利权却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对不法分子的恶意侵权行为也不给予有力的遏制。这种实际与理论相脱节的现象,使我们大有受到愚弄之感。
以前,我们总认为发生专利仿冒和侵权的应该是一些没有文化的法盲,而现实并非如此。如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些不法分子反而都是一些深知专利法律和明知故犯的精英(不懂法的法盲反而不敢)。他们深知法律的缺陷和漏洞,并大钻法律的空子,使如今的法律奈何不了他们;他们深知官场的潜规则和某些法官的腐败,并擅长以各种手段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目的。就因为他们千方百计、明目张胆的恶意侵害,使我们专利人维权艰难并深受重创。
目前,我国专利保护的形势很不乐观,专利维权的艰难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我本人在专利维权中有着深切的经历和痛心的感受,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专利保护 温柔无力 名存实虚。
2、专利执法 形同虚设 有职无权。
3、工商机关 坐山观虎 不予配合。
4、法院诉讼 赔轻时长 气死忠良。
5、地方势力 助娼为虏 提供保护。
6、不法商人 唯利是图 推风助浪。
7、不法之徒 明目张胆 猖狂嚣张。
8、专利权人 劳民伤财 维权艰难。
我本人经几年的刻苦钻研,发明了一种独一无二的童车,名称是“动感式和平走式行走的童车”,该产品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是200810062430.0。四年前,我把这项专利转化为产品,名称为“摇依摇”童车(在网站中可查询)。没想到,我辛辛苦苦的研制了一个专利产品,得到的并不是知识产权的喜悦,而是无穷无尽的烦恼。
在以前,我总是认为有各级专利局和法院为专利产品保驾护航,有各级专利执行部门为专利维权撑腰做主,如有不法分子来侵害,我们怕什么?但是残酷的现实使我彻底明白这种想法未免太天真了。
其实,我们的专利执法部门也有一本难念的经:他们如同一个手握钢枪的猎人,遇见恶狼正在吃人,也无权用枪干涉,只能好言地劝说:“你吃人是违法的,是不对的。”试问:天下有那一只恶狼会听从猎人无力的劝阻和温柔的调解?
在我四年众多的专利维权诉讼中,由于一些法官的腐败和无良,使本是公正的法律得不到公正的体现,使依法维权的正义得不到有力的支持。由于被告们都是一些财大气粗的主子,使某些见钱眼开的法官衷心地“报恩”于他们。而对我这无助的维权者,这些法官要么我故意刁难和制造麻烦,迫使我见难而退;要么案子受理了也不给予开庭,并压着不让我上诉;要么判赔的数额很是微少,使我的维权得不偿失;要么把案子的过程故意地拖延,帮助被告们达到侵权效益最大化。这些法官的枉法作为,真的能使人活活地气死。
四年来,河北省有一家实力强大的公司,如同一只凶狠的野狼,一次又一次地向我扑来,三番五次地进行了第四轮的重复侵权。该公司在多次的判决下,一方面拒不给予赔偿,并把钱款打入地下账户,以逃避以前判决的执行。另一方面,以花钱消灾的手段逃避新一轮的法律追究。又另一方面,还是发疯着魔地大量生产和销售。他们的侵权恶行为何会如此地肆无忌惮?他们的侵权野心为什么会如此的百折不饶?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得到了某些法官的热心庇护。
经过四年的专利维权,使我见识了某些法官的黑暗,也饱受了许多维权的辛酸。根据我国的现实,如果没有专利执法部门的行政干预,如果没有工商部门的配合,我们的专利维权是万分困难的;而要依靠如今漫长的司法程序和某些不良的法官进行专利维权,却是难上加难的。
如今,我大小诉讼已有五六十场,经过四年的维权的折腾,耗资已超数百万,身心早已疲惫,维权艰难无助,前途依然很渺茫。不愿向不法分子投降的我多么期望专利维权的部门能成为一支真正的锋利钢剑,以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有效地抵制他们的侵权行为。我们只能盼月亮盼星星一样的盼望着专利保护法律能早日健全,才是我们专利人真正的出头之日。
专利发明人:吴茂盛
2015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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