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专利申请文件主动修改两个问题

2015-8-2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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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主动修改,(一)时限是允许在(1)申请人提出实审请求(我是在提交申请文件同时提交的)、(2)审查费转账(3)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后3个月内。(二)说明书发明内容的技术方案可以修改吗?什么时间点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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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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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15-9-1 07:50:47
一、哪些能你需要按专利法第33条执行,申请文件一旦递交,就不能增加、改动。主动修改的前提是你的改动在原文件中有记载,而不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二、主动修改的时间,你需要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执行。

对于发明的主动修改,有两次:
1、提出实质审查时
2、收到进入实审程序通知书3个月内

三、您说的“审查费转账”不是主动修改允许的时间点;如果申请的同时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您就只有一个可修改的时间点了。如果修改超范围,审查员将按原申请进行审查。

四、如果您确需大刀阔斧的改动,可考虑利用优先权重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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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one  新手上路 | 2015-9-2 13:40:11
李工仲明  注册会员 | 2015-10-11 17:54:42
(二)说明书发明内容的技术方案可以修改吗?什么时间点可修改?
——————————————————————————
可以修改。
时间点是你所列的第1和3个时间点,都可以进行修改。
不过你的修改是要受到专利法33条的限制,除此以外,没有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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