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从权实质独权的写法,实际申请中可以用吗
例如:独权“包括特征X的机床”
          从权“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床,其特征在于用特征Y代替特征X“

这种写法到底符不符合专利法和审查指南?
实际申请案件中可以这样写吗?

我个人的想法是,合法但实际申请中不可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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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hycat  注册会员 | 2015-2-13 16:54:48
特征X和Y可以用上位特征概括吗?或者将独权写成包括特征X或Y的机床。
我也这样写过,审查员没有提意见,但是我自己感觉不是很规范。坐等高人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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