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里马:楼主说的是药效实验,我认为没有必要做。因为本发明只是对工艺的改进,并且对药品来说(我们讨论的肯定不是创新药),保证药效的等同性是必须的,也不在本发明讨论的范围内。 (2015-07-08 21:24)  通常药学专利以下内容不能缺少:
1、配方及配比
2、制备方法
3、药理药性分析
4、配制的具体实施例
5、临床实验数据
虽然不是新药,但配方及配比、制备方法均有改变,最后药物的疗效如何,只有临床实验数据才能证明,虽然不能缺少理论分析的描述。
药学专利和化学专利类似,都是实验科学,没有实验数据,就没有技术效果的分析依据,自然不宜缺少。但是,如果发明人坚持不加,那代理人也只能尽到提示的义务,当然,代理人可以代为编撰一些临床实验数据,好多药学专利也都是这么做的,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