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前辈:
一个新产品,具有三个关键技术特征A、B、C(分别为该产品的三个不同部位的新的结构特征),另还有几个次要一些的技术特征d、e、f、g,为了得到充分的保护,需要申请三个专利。现将三个关键技术特征中的相对更重要的那项技术特征A作为权利要求1而把那些次要的技术特征d、e、f、g作为A的从属权利要求申请产品专利(发明),把另两个关键技术特征B、C各作为权利要求1而申请两个实用新型专利,三个专利申请同时提交。
请教一下:B、C能否也同时写入产品专利(发明)中作为A的从属权利要求,即A的从属权利要求有B、C、d、e、f、g?
虽然A+d+e+f+g对产品来说也可以,但当具备了所有技术特征时产品可以达到最佳性能和效果,同时为了增加发明专利通过申请的可能性,所以在可能的前提下要把B、C也加进来。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产品专利中的从属权利B、C其实为A+B、A+C,与两个单独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B、C我认为应该也是有区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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