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数值范围新颖性对比

2014-8-5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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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的两个端点将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离散数值并且具有该两端点中任一个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但不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该两端点之间任一数值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如果对比文件是50,100,300,500,而权利要求中是100~400,如何评价?
如果对比文件是100~400,而权利要求是50,100,300,500,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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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iah  注册会员 | 2014-8-7 09:03:44
第一种情况,对比文件中的100、300影响本申请的新颖性,如果本申请实施例中有其他点比如320,可以考虑设立新的范围比如320-400,再结合说明书论述创造性;
第二种情况,50和500没问题,100没有新颖性,300按照考试角度来说有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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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状  注册会员 | 2014-8-18 13:48:23

回 Isaiah 的帖子

Isaiah:第一种情况,对比文件中的100、300影响本申请的新颖性,如果本申请实施例中有其他点比如320,可以考虑设立新的范围比如320-400,再结合说明书论述创造性;
第二种情况,50和500没问题,100没有新颖性,300按照考试角度来说有新颖性 (2014-08-07 09:03) 
谢谢啦。应付考试,我先把结论记着。其实从生活常识等角度来理解,我总觉得这结论别扭,不过可能是我的专利法律知识理论肤浅,也希望再过一阵子我能领悟清楚吧。前辈已经通过专代了吧,希望可以得到你具体的指点帮助,方便留下qq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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