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查阅和复制中的所涉及的"当事人”

2014-7-2 19:23
11912
《专利审查指南2010》5-4-5.1“查阅和复制的原则”中规定:“(1)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2)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3)对于已经审结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4)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5)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於该案当事人[/table]

[/table]
问题:申请人不属于该案当事人吗?
分享到 :
0 人收藏

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lwren  注册会员 | 2014-7-2 19:26:24
是要考虑的专利权人已经发生改变,类似这种情况吗
广告位说明
iriver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4-7-3 14:08:15
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属于 当事人,
在“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时,当事人还包括复审提出方和无效提出方,所以用词和前面的不一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