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楼主考虑全类注册保护。全类保护后,就可以防止有些恶意榜牌子,打擦边球的行为,还可以全面保护自己的品牌。虽然商标法规定可以对商标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理由对某些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但是首先提撤销三年不使用是需要付费的(官费1000元),其次我们收到商标局的通知后可以答辩,所以撤销不是简单的提个申请就可以成功的。而且任何一个注册商标都存在这种几率,我们不能因为怕被撤销,而不去保护。如果真的被他人恶意注册在其他类别,我们为时已晚。另外楼主的企业现在是山东省著名商标,也许两三年后就会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全类注册保护对申请驰名商标很有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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