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拿到卷3大概翻看了一下题目 ,第一感觉就是提审查/无效意见 +撰写+分案/单一性,优先权和抵触申请这个因为还没细看 所以没有分析有没有考到 但是后来看到对比文件著录项目上有时间 最近的是公开日是2012年 而客户提供的材料和技术交底书里面均没有 所以抵触申请应该不是出题者今年年的一个题点 但是对比文件3出现了专利权人A 可能他想考两点:自身专利权人也能构成技术的公开或者优先权 |
第一大题表面上说是什么给客户提意见 其实提审查意见(在这点上我表示有点不爽 今年的题目有点给审查员放水的意思 专利代理人基本是用不到第一大题的写作方式的 只有审查员 ) |
大家看到第一大题的时候的感觉是什么?我的感觉是2011年的实务考题-------提无效 |
在这里很多人说什么考察新颖性创造性在第三大题 第一大题只考形式缺陷或者撰写缺陷这些东西 |
第一:题目是出题人考察知识点的载体,如果仅仅考这些皮毛的内容 是不是有点太可惜了?如果能放在一起考岂不是更好呢! |
第二:如果提无效/审查意见里面没有新颖性、创造性问题 ,那还有什么可提的必要性呢?都是可以简单修改就能客服的问题! |
第三:通过分析提新颖性、创造性问题,这样不仅限于第三题的答新、创,可以多维度的考察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
既然新创问题肯定有了 但是一看权利要求6个 那么显然不仅仅是新创问题 常见实务考察条款是22.2 22.3 26.4 20.2 |
那么带着这些法条分析权利要求 看到权1和对比文件1 我首先想到的还是2011年的权1提无效的理由----新颖性 但是会不会仅仅是新颖性问题 会不会还有其他的问题 逐条分析下去 有很多人说缺乏必要技术特征 由于我题目也记得不太清楚了 但是我想说的是 如果权1你既提新颖性 又提缺必特 肯定应该更保险 (富贵鼠的经验:拿不准的都写上去) |
在这里 我想说的是权2 ,权2写的技术方案是所述的下箱体上设有通风孔,在这个问题上,从出题者角度考虑,技术交底书中对于下箱体设有通风孔这个问题 他是放在了分体式结构以及有漏水版和通风孔这个技术方案一起抛出来 并没有把他独立成一个比较大的篇幅去说的各种好处 反倒是在有一个独立段落中直接提到了防止垃圾腐败.....所以进一步提高通风效果 这段话直接就把创造性三步法里面的有益技术效果和解决技术问题写出来了 因而 上箱体的通风结构肯定是有创造性的 这点不需赘述 但是在这里还没有提到的一个问题 就是图的问题 每年的实务中图的提示作用其实很大 今年的技术交底书附图中下箱体的通风孔所占总篇幅的比例不是很大 上箱体的通风结构的图倒是俯视、截面各种给 这其实也反映了出题者希望我们能够看到上箱体的点是有创造性的 那么关于题1的权2到底有没有创造性呢 我在此不发表观点 有几个细节:首先,权2的技术特征范围很大,直接就说设有通风孔 没有说具体位置这些地方 如果出题人希望权2有创造性 那么它的权2写的这么大是很危险的 因为对比文件2中的通风孔可能会出现争议 那么如此他直接就是希望权2没创造性呢 那么首先他在保护范围上设了很大 仅仅一个通风孔 进而他就希望答题人就这个通风孔到底有无创造性作出意见了 因为在这里他可以设置一些陷阱去考察你到底会还是不会 在此我还想说一个问题 有人说大型公用垃圾桶 家庭垃圾桶 这两个不是同一技术领域 好吧 请看2011年的 针对权1否新颖性问题的答案 一种即配式饮料瓶盖 对比文件2茶叶填充瓶盖 你说他们技术领域不同?我只想说呵呵.... 好了 对于权2到底有无创造性 看了这个思路自己再去考虑一下 |
权3 权4 权5 权6 如果我是出题人 我肯定希望法条和审查指南考的越全面越好 所以针对出题者这个思路 就带着审查指南和法条去看 而且今年的后面的权利要求的找到问题都是比较简单的 |
对于这道大题 出题者并没有独立的去出这道题 因为如果独立的话 那么难度系数直接就上去了 他还是依托了第一大题的技术交底书 但是我们看到第四大题有一个关于分案和合案的答复 那么至少我们可以看出的是这里面至少有两个独权的 是至少 但是会不会更多 就不知道了 我看到第二大题和第四大题 立马就想到了2010年的食品料理机 那个技术方案是典型的分案中有合案 合案中有分案的 因为出题者的既然已经考到了分案和合案的问题了 那么他为什么不考察的全面一点呢 那么一大面纸光写了两句话 分数就给你了 着实有点可惜 |
好了 对于独立权力要求的撰写 出题者肯定是要考的是通风 这点是没有争议的 那么到底是下箱体有孔是主权 还是上箱体有孔是主权 还是上箱体和下箱体都有孔 从而形成好的通风效果是主权呢 我又想到了2011年的瓶盖的问题 格挡片 对比文件里面是滤网 标准答案里面说是滤网是格挡片的下位概念 这个我是分析不出来 但是今年试题中对比文件2的孔整篇文章里面说可以空气流通 解决什么塑料袋的问题 这里面已经很明确了啊 空气流通 作用一样!我并不知道这里面还有什么可以争议的地方 就算再进一步的在这个问题上有出入的意见 那么有一个很明确了 出题人的上箱体的通风结构是有创造性的 那么我把上箱体的通风结构写上去 主权肯定有创造性 这点是没问题的 |
所以关于主权的撰写 仅仅下部有孔 这样的独权是否有创造性 这点可能会有争议 而如果上箱体通风结构一定有创造性 这点没有争议 |
请问如果您是出题人 您会在有争议的地方设成题眼还是会在一定没问题的地方设成题眼呢? |
至于题三 我不想说什么了 典型的送分题 单独对比原则 三步法写上去就OK了 题目看清楚就可以了 独权的判断 |
题四的问题出题人也有提示 他特意给出了对比文件3 在这个对比文件中他主要想表达的其实是滤水板的问题 既然提出对比 那么再结合又要分案 |
那么没有什么可争议的 肯定虑水板里面肯定有东西是要分出来的 而具体虑水板的结构那段话的描述肯定也是有创造性的了 因此照抄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是否仅仅照抄 这个并不影响大家通过 |
再次说明书也说了一个针对铰接虑水板的倾倒方法 而且里面有一个什么扣件 所以至少他们俩是有单一性的 而且对比文件也没对这个方法公开 那么是可以合案申请的 有人说分案后题目要求只写独权 但是结构和方法都是独权呀 呵呵 退一步说 就算方法答案里面没有 你写上去 并且写了一个合案理由 是不是也不会扣你的分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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