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更正
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部门在发现专利权评价报告中存在
错误后,可以自行更正。请求人认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存在需要
更正的错误的,可以请求更正。
更正后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应当及时发送给请求人。
6?1可更正的内容
专利权评价报告中存在下列错误的,可以进行更正:
(1) 著录项目信息或文字错误;
(2) 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程序错误;
(3) 法律适用明显错误;
(4) 结论所依据的事实认定明显错误;
(5) 其他应当更正的错误。
6?2更正程序的启动
(1) 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部门自行启动
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部门在发现专利权评价报告中存在
需要更正的错误后,可以自行启动更正程序。
(2) 请求人请求启动
请求人认为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存在需要更正的错误
的,可以在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后两个月内提出更正请求。
提出更正请求的,应当以意见陈述书的形式书面提出,写
明需要更正的内容及更正的理由,但不得修改专利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