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为LZ的老板汗一个,三步法的基本概念都没弄明白就开始答OA了。
OK,现在说正题:
1,永远不要把技术特征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所达到的技术效果割裂了来看。只有某发明F的区别技术特征Q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W和所达到的技术效果X全部都是现有技术或者显而易见的才可以明确的说该发明没有创造性。可是如果三个东西混着说是很难把事情有条理的说明白的。尤其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达到的技术效果是会随着区别技术特征而有所变化的,而且也相对主观。因此我们才需要三步法。
2,审查指南关于创造性的一章可以说是整本书中最核心的一章,所以一定要完全吃透。而其中最最关键的就是三步法了。而后面的内容则是针对上面所说的Q,W和X的不同组合的可能性进行说明而已。
希望能帮上忙,祝好! |